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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应聘卖医疗耗材 出差住在卫生院被偷肾(图) |
www.sinoca.com 2011-09-17 扬子晚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地点:徐州】
被派出差却住在卫生院,一夜间丢了肾
2010年10月下旬,小海把张洋从医院接回来,随即被老板通知出差去徐州。此前王金带小海去了趟徐州谈生意,但没让他参加,小海一个人呆在宾馆里,其间有老板的两个朋友上门探望。此番去徐州,小海也没多想,老板再次“交底”,你身体合格,我也不跟你绕弯子了,你的体检信息和身份资料全传到徐州了。小海当时想跑,怎奈身份证被老板扣着,王金手下还有四个马仔看着他,他无奈被带到徐州。
小海当晚被带到徐州一偏僻城乡接合部,那里连宾馆都没有,直接住进医院。他只听到王金说了句“全都安排好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当晚,护士给他端来一杯水,他喝下便昏睡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身体正在缝合,“我知道自己的一只肾没了,心里特恐怖。当时插着呼吸机,手脚被捆,人侧卧着,但意识渐渐清醒,想喊却说不出话来,感觉特无助。”回忆当时手术的情形,小海至今心有余悸。
手术当晚,麻药药效过去,小海忍受着巨大的疼痛,让他更加难以忍受的,是无助的煎熬。“这简陋的医院里不认识一个人,我一个人住一间大病房,整个三楼也就我一个人住,感觉真像恐怖电影里的镜头,说难听点好像在屠宰场。”
(揭开谜团:小海事后才搞明白,第一次出差徐州,到宾馆探望王金的客人,其实就是去看他的买家,老板还暗中用他的身份证办了张银行卡,手术后往卡里打点钱算是报酬,这手术他根本不同意也没签字,他询问院方,给他的回复都是家属签字同意的,其实是王金一手操办“全都安排好了”。)
【地点:徐州】
老板借口“拓展业务”把他支回老家
小海在这家徐州市九里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叫火花医院)做完手术,再也见不到王金。他唯一与外界的联系,就是自己的手机。术后不久,他收到王金发来的短信:我拿你3万用一下,枕头下的卡里还有3万,用你名字办的。
短信还附有银行卡密码,小海联系不上王金,提出要见卫生院院长,护士说院长出差了。小海无奈,只得给同事小徐打电话,请他到徐州接自己回南京,小徐不愿到徐州,并告诉小海:不瞒你说,我也刚做过这个手术,体力不支。
过了几日,护士长告诉小海,你的医药费用完了。小海再次致电小徐帮忙,小徐赶到徐州接小海出院。当时他没有身份证,还是借了别人的证件坐动车回南京的。回到南京,王金从公司消失了,好不容易打通他电话,他回话说最近很忙回不来,让小海先回老家去,公司准备在西北办个分部,到时候请小海负责分部的业务。王金还特别关照,那笔钱等小海回老家后还给他。
(揭开谜团:小海事后得知,当时公司的七八个人,全都做了摘肾手术,王金手下的马仔,也有做了手术后留下来给他干活的。王金所称公司打算开分部,完全是想骗自己回老家,他早就打算好了,待小海他们识破骗局,他再远程把承租的公寓房也退了。)
【地点:西北老家】
和其他两同事聊起才知受骗
小海当时还信以为真,根据王金的吩咐,带着小徐、张洋回到西北老家打算“开拓市场”。三人在一块聊起来,都有相同的手术摘肾经历,也都被老板王金“借钱”,小海当即意识到受骗了,果断和同伴相约返回南京。
抵达南京还没到公司,小海试探地打了王金的电话,王金很警觉问他在不在老家,小海为稳住老板说还在老家。三人直奔公司,几个马仔似乎得到老板吩咐,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跑,并拒绝开门。张洋一脚踹开公司大门,小海让马仔打电话给王金,让老板赶紧回来,不然对他的手下不客气,或者去报警。王金满不在乎地说,那你去报警好了。几个马仔见势不妙,连夜逃跑了,小海等三人向雨花台警方报了案,将公司电脑以及资料交给警方。
由于手术后身体虚弱,小海于冬天到南方打工,其间他更换了手机号码,今年7月,好久没上QQ的他打开电脑,收到南京雨花台警方的一条留言:你的案子有进展了。他闻讯赶到南京,配合警方调查案情。
(揭开谜团:王金所谓的公司,也玩传销那一套,先是扣留“员工”身份证,还雇用马仔看管监控,阻隔“员工”间的交流。王金还采取所谓的“交底”,以看似明示的方式,造成受害者明知并同意的假象,以掩盖其坑骗的本质。)
小伙不愿家人知道
留宁打工求助法援
小海为等案件结果,留在南京打工,老板不知道他的这段经历,但见他身体虚弱,还时常发烧,对他比较照顾。小海昨天告诉记者,他怕和家人见面、怕他们知道自己的遭遇。以前自己身体很棒,现在大不如前,尤其腰部时常感到酸痛,长时间站立会觉得要倒下,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记忆力衰退,估计是那家简陋卫生院麻醉造成的。9月初,小海看到电视上一档法律援助的新闻,于是慕名来到雨花台区法援中心求助。记者获悉,王金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雨花台检方批捕,徐州那家卫生院的相关负责人也被当地警方处理。法援律师已着手为小海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律师观点:法援律师党明林分析此案认为,王金作案时,刑法修正案(八)尚未实施,根据刑法从旧从轻的原则,修正案(八)中有关非法买卖器官的罪名对王金难以适用,因此王金目前涉嫌的罪名为非法经营。对于受害者小海而言,他可就自己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主张权利,侵权责任方王金、徐州那家卫生院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链接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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