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开枪前很难瞄准劫犯
但不管怎样,狙击手打出的第一枪并没有对劫犯构成实质性伤害这是确定的事实。而在这之前记者已在报道中写道“由于大巴车窗玻璃颜色偏暗,还拉着半幅窗帘,因此很难瞄准。”这说明狙击手在开枪之前,很可能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击倒劫犯。在这种情况下,上级下达开枪命令,就难逃草率之嫌,因为事实上在人质拯救行动中的狙击手,射击的要求是一击必杀,使歹徒“瞬间停止一切活动能力”。因为如若不能一击而倒,首先是劫犯能够继续伤害人质,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会激怒劫犯,从而采取无法挽回的疯狂行动。
现在的恩德培机场大楼,几乎仍是1976年当时以色列突袭时的样子。当年以军为保证行动成功,在国内仿造了一个“恩德培机场区”,进行了反复演练和预案设置,最终也确保了行动的巨大成功。图中小图为最后行动前指挥官在告知队员们一些行动准则,这时他们其实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
25分钟间隔中并未有其他行动
在狙击手打出第一枪未重创劫犯后,过了整整25分钟,才打出第2枪击中劫犯。在这么长的时间间隔中,警方并没有采取其他方式的进一步行动,只是让车外的狙击手继续对车内的劫犯进行瞄准等待机会和让谈判专家继续和劫犯保持接触。如果劫犯在这时采取疯狂举动,警方就只能坐等事态恶化。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南京警方在此次营救行动中,并没有一个针对开枪后未命中劫犯的完善预案。
预案是营救成功的前提
对比国外的成功营救行动范例我们可以发现制定预案是整个营救行动成功的前提。无论是英国SAS特种部队、或以军临时组建的突击队,尽管在实际营救中用时非常短,但他们在事前都进行了精心的行动策划,甚至搭建模拟场景进行事前演练。用99%的精力做好预案,这也是他们能够在行动中无任何失误、成功救出人质的原因。
例如,以军突击队在飞赴乌干达恩培德机场之前,竟然自己国内一个废弃的空军机场上仿造了一个“恩德培机场区”,通过反复练习,不但让士兵熟习了地 形,还让指挥官对行动时间有了极为准确的把握。而英国在处理伊朗大使馆人质事件则是,对使馆的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精确到哪扇窗户装设了防弹玻璃;而且行 动命令极为简洁――“如果恐怖分子杀害人质,进攻就立即开始”。
警方行动很可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尽管这次行动进行之前,南京警方并未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但制定一个相对完善的预案却是必须的。这首先是有赖于平常需对此类大巴劫持案有相对应的训练,反劫持演练和配备相应的器材,遗憾的是在营救行动中我们并未看到这些,笔者推测警方的行动就是在走一步看一步。
国外警方狙击手都要训练打“致命T区”,因为击中这里能够命中大脑的中枢神经反射区,大概是一个鸡蛋大小的部位,当这个部位被摧毁后人会瞬间死亡,而且人体肌肉也会“定型”。
第二枪击倒劫犯有运气成分
在上面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狙击手开出的第二枪并没有对劫犯形成致命性重创。有人认为,虽然只是擦伤,但让罪犯应声倒地,为警察抢救出人质争取了时间,就是达到目的了。但笔者认为就是没有一枪毙命而取得成功,也是运气使然。
人质解救行动中狙击要一枪毙命
为什么国外警方狙击手都要训练打“致命T区”呢?这是有大量研究和案例证明,子弹命中心脏后还有12~20秒的存活期,如果罪犯的心理素质强硬的话,这存活期内足够让他拉上几个垫背的,所以国外警察狙击手的射击训练都是要求准确命中大脑的中枢神经反射区,大概是一个鸡蛋大小的部位,当这个部位被摧毁后人会瞬间死亡,而且人体肌肉也会“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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