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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火葬场尸油煮粉”谣言传播者被行政拘留 |
www.sinoca.com 2011-08-26 中国新闻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核心提示:8月22日,网友在微博称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引发网络讨论。8月26日,广西贺州市政府称“尸油煮粉”传播者江某被行政拘留7天,官方称其有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
南宁8月26日电 广西贺州市政府26日晚间最新消息,网络谣传该市某粉店“尸油煮粉”的传播者江某已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贺州市新闻办介绍,自8月22日网友通过微博发布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后,谣言在网络迅速流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将在网络上传播谣言的江某依法传唤。经查实,江某有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造成比较恶劣的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江某做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
据悉,江某在网络散布“尸油煮粉”谣言后,百度贴吧、广西时空网、红豆社区、贺州520网等诸多论坛人心惶惶。网贴称“广西政法委最新通告,广西贺州市桂琼螺丝粉连锁店已被查明使用低价购买火葬场尸油煮粉,犯罪分子已被抓获。”并在后文“生动描述”,“他们一边焚烧尸体,一边用尖锐的铁棍把尸体的肚子捅破,让油流出来……尸体的油一经流出,就经过另一条管道,流入了一个大的尸油桶里。一般火葬场里的尸油都是送到工厂当工业油使用。人食用过多,后果就不堪设想,而且有的是病死的尸体带了很多的病菌。”
8月23日,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贴中所述的粉店进行检查,并将其食用油样品送至梧州检验。微博传言的“消息出处”广西区政法委,亦在25日上午发表正式声明,称其从未发布此信息及通告,也没有接到公安机关关于此案件的报告。贺州市食安办在25日下午通报,贺州市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单位未对该店“处以100万元的罚款”。贺州市殡仪馆随后也出具手写情况说明,表示该馆火化尸体经700至1000℃的高温燃烧40分钟到1小时,所有尸体均已灰化,不存在有尸体油。至26日,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尸油煮粉”纯属子虚乌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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