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证实警方已就郭美美事件立案,郭美美返京接受调查。此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称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警方报案。(《新京报》6月30日)
郭美美事件不是郭美美一个人的事件,而是演变成为红十字会饱受公众质疑的事件。从回应效果来看,红十字会的自说自话的危机公关方式,很难消除社会质疑。第三方公安的介入,确实能够给出权威的真相,利于平息这场舆论纷争。但是,公安的介入仅能澄清与郭美美直接相关的真相,而与郭美美间接关联的那些质疑,不可能得到公安的回应,距离郭美美事件的真相大白还很遥远。
要看清公安立案调查郭美美的前因,是红十字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警方报案的。那么,公安介入的任务,就是要厘清郭美美与红十字会之间的关系,即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是否有瓜葛,以“红人”身份炒作是否存在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可以说,公安立案的动机并不是以执法机构的身份调查红十字会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而是应红十字会的权利主张,进而厘清红十字会与郭美美之间的权利纠纷问题,这远非是郭美美事件的全部。
媒体披露的一些红十字会乱象,与郭美美已经没有直接的关联。红十字会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之间的关系是属于上下级的关系,如果不属于上下级关系,没获得法人资格、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就无权开展募捐;既然是总会与分会的关系,而总会仅仅在业务上指导,惊奇的是这个分会由商业联合会主管,就成了慈善和商业的联合体。这个联合体会不会以慈善的名义开展商业经营呢?媒体调查发现,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在推行多个名为“博爱”的项目中,多家商业公司参与其中,这到底有没有猫腻?如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存在问题,是红十字会监管失职,还是“利益共享”?
媒体还披露,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任理事长的红十字基金会,2004年正式开始运作的“曜阳老年公寓”项目,涉嫌免费拿地和用爱心人士的钱以慈善名义经营房地产。这些乱象,怎能调查郭美美一个人就能够了结?
任由红十字会自说自话是不可能消除质疑的,因为真相不是靠说话说出来的。纪检部门和检察部门该是介入的时候了,如果红十字会纯洁得像一张白纸,我们就该给予清白的名分;如果红十字会存在违法乱纪,就该对相关人员追责。否则,红十字会难以取得公众信任,整个慈善业都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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