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讧
“未婚女尸越来越难找,越来越贵,有些人就通过媒婆牵线,买一些来路不明的尸体。”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赵金锋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是侯贯镇警区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多宗女尸丢失案件的负责人。
赵金锋说,2010年8月初,他们就已接到侯贯镇群众报案。有户人家在葬礼第二天上坟时,死者儿子用手扒土时居然扒出了棉花,接着陪葬的衣服也扒了出来。开坟后发现老人的尸体失踪了。
从2010年4月到9月,侯贯镇就有7宗女尸丢失的报警案件。“我们开始也没想到会有人专门偷尸体,还以为与他人有矛盾被挖坟。”赵金锋说,由于此类案件陆续增多,他们才开始怀疑是专门针对女尸的盗窃案件,于是多案并案侦查。
案件的突破口是民警听说,侯贯镇一户农民从外面购买过一具女尸。
这件买卖已是2009年的事情,尸体也是用来配阴婚的。民警调查后发现,买尸体的人家并不清楚“亲家”是谁,也不知道女尸的具体情况。
随即,警方监控了卖尸体的潘庄村农民李宝玉,以及与其交往甚多的郝蓝军、刘红英夫妻等人。郝、刘均为附近南宫市吴村乡郝屯村人,初中文化,之前靠务农谋生。
到2010年11月,李宝玉突然“人间蒸发”。被抓捕后,郝蓝军、刘红英等人供述了在邢台盗卖女尸的情况。
56岁的李宝玉盗卖女尸已有十几年。由于“生意”日渐红火,他在2010年带郝、刘二人入伙。郝蓝军知道李宝玉与刘红英有非同寻常的关系,但是因李宝玉控制着整条“产销链”,敢怒不敢言。
2010年10月底,郝家得到了一个孙子。刘红英有为孩子“积德”的想法,提出短期内不再参与。李宝玉大怒,一度跑到郝家踹门,并站在街上破口大骂。
另一个情况是,这时郝、刘夫妇已了解了盗卖女尸、特别是“销售”的渠道。
于是,他们花两万元雇人“做掉”了李宝玉。
在被抓获之前,李、郝、刘等人每天骑着摩托车在侯贯镇各村转悠,一旦发现有人家办丧事,就上前打听。确定死者为女性后,他们就尾随送殡队伍到坟地。
亲自下坟地挖坟的是来自河南安阳的“职业挖坟人”。
“挖坟一般需要三个人,每次可以赚4500块。挖出来后,每人就各拿着1500元钱离开。”赵金锋说,得手后由郝蓝军开面包车将尸体运离坟地临时藏匿,李宝玉则负责通知一个叫李永山的人“取货”。
价格
李永山是山东德州市武城县人,1990年左右开始承包德州某医院太平间。听到“有货”的消息后,李就安排亲戚开着太平间的救护车到威县“取货”。
女尸的年龄是作价的标准,从1.2万元到1.3万元不等。开救护车的人都是支付现金。
在救护车的掩护下,女尸运抵李承包的太平间。他有十几个相熟的媒婆,专门联系女尸买家。“打听哪里有未婚男子死掉。”赵金锋说,事成后媒婆们会从李手中拿到4000至5000元报酬。
在送出女尸前,李永山则亲自上阵:把老人的花白头发剪掉,套上披肩假发,脸上打油涂粉,还穿上小红皮鞋。这样,死者看起来就要年轻很多。
一般情况下,年纪大的女尸可以得到3万元,年轻一点儿的4万至5万元。邯郸一个26岁的精神病患者死掉后,其身份证就被李永山多次使用,“买家也不敢仔细看,一般接手后赶紧下葬。”赵金锋说。
不过,像李永山这样精心“经营”的还属于少数。根据本刊记者了解,一般而言山东地区的彩礼价格最高,因此临近河北、河南的尸体多流向山东西部。根据公安机关已经查处的案件,乘坐火车将比较容易携带的尸骨运到异地已非罕见。
只是,这种尸骨较刚刚去世死者的尸体而言,价格要低很多。选择这种“经济实惠”方式的多在山西等地的偏僻乡村。以2011年4月河南安阳审理的一起盗尸案为例,新坟的女尸卖得1万元,老坟的女尸仅4000元。
根据目前公开的类似案件以及本刊记者了解的情况分析,在从甘肃至山东的数千公里区域内,女尸“资源”恐怕正以县为距离,逐次不断自西向东流动。事实上,在经济条件相差比较大的相邻两个县里,经常可以出现一至两万元的差价。
侯贯镇的案件也许并不能证明这一情况,但2010年德州GDP较邢台高出约30%。
赵金锋介绍说,李永山倒卖女尸已经有10多年时间,涉及山东、河北多地。仅2010年一年,他就从倒卖女尸中获利80余万元。目前,威县警方已查明的就有12具女尸被盗。
截至本刊发稿之前,威县警方已经查明5具被盗女尸的下落,其中两具尸体已经过DNA配型成功。警方正在全力追查其他被盗卖的尸体。
(文内部分村民及涉案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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