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偿如何合理合法?男童被拐17年仅判赔28元(图) |
www.sinoca.com 2011-06-15 正义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另外,当事人已经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物质损害赔偿。诉讼结束后,又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显属同一纠纷。但由于一方面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事后又主张一事不再理,显然也不合理。其实,只要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物质损失’中的‘物质’二字去掉,被害人就可以利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条路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王学棉教授说。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如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就不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一并主张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王学棉教授对记者说。
而李显东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将精神赔偿改成物质赔偿的方式进行索赔。“虽然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受到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精神赔偿难度很大,所以精神赔偿可以改成物质赔偿,只要能证明物质受到了损害,就可以要求赔偿,不过,要求物质赔偿必须要有证据能证明受到了损害。”李显东教授表示。
对此,蔡剑峰律师呼吁在审理被拐卖者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时用足、用好法律,通过民事判决真正震慑犯罪,弥补这类犯罪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被害人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另外,他提醒被拐卖儿童的家长,要尽可能留下在寻找儿童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所有证据,以备将来索赔之用。
在采访的最后,甘林的母亲杨治芳告诉记者,甘林又重新回到了福建,只是这一次,他是去那里打工,他说那边有一个朋友一直在等他。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权责任法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