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林指认枪支。 重铁检察院供图
这把1.7米长的枪是老胡自己做的;重庆铁路检察院已对他提起公诉
重庆晨报讯(记者戴军)如果给你一把1.7米长的枪去坐火车,还配几千发子弹,你觉得正常吗?50岁的四川广安人胡小林就觉得这很正常,称他只是为了防身,保证没人敢打他身上钱的主意。昨日,重庆铁路检察院对胡小林依法提起公诉。
带着火药枪过安检
3月17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四川渠县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刘翔跟往常一样,在渠县火车站第一候车室三品检查口值勤。这时,一个中年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背了床被子,手上提了个包,右手提了个尼龙口袋,口袋露出了一根很长的钢管。
他进候车室的时候主动把背的被子和手上提的东西过了安检仪,但右手上的那个尼龙口袋他不过安检。最后,在民警的坚持下,那人还是把尼龙口袋过了安检仪,原来,里面装着一把自制火药枪、黄色炸药350克、钢珠子弹2645颗。
经检查发现,这把枪全长1.7米,仅枪管就长1.5米,固定在长1米的木质枪托上,就像一支猎枪。该枪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专业鉴定,结论是:该枪能够完成以火药燃料气体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过程,具备杀伤力。
他说带枪是为了防身
这名男子叫胡小林,四川广安人,他身上带着现金1000多元,还有1.2万元的存款单,他后来告诉检察官,这笔钱对他很重要,他带枪就为了防身。当民警问其造枪目的时,胡小林说,2007年,他看见过村里的一个人有把老猎枪,反正也坏了,他就好奇地将这把枪拿来耍,拆了,后来换来些东西,再组装上去,就能用了。
他从铁匠铺买来枪管,自己用木头削了枪托,其他配件也是在铁匠铺加工的,然后经过自己组装成一支火药枪。但他没料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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