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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交警强奸坐台小姐 测谎认定其有强奸嫌疑(图) |
www.sinoca.com 2011-06-09 新华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7次询问拒不承认
今年2月15日,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晚,当侦查员向他宣布刑拘时,他以强奸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在刑拘通知书上签字。3月2日,鹿城检察院对他依法批准逮捕。
从被抓获至今,公安机关共对郑某做过7次询问笔录,每次他都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
郑某说,在利玛KTV包厢内,他提出给孙某2000元让她陪他去吃宵夜,孙某同意了,后来也是自愿出去的。因为事后孙某没有提起,所以他就没有给她事先说好的2000元。郑某坚称自己没有强奸过孙某。但他承认自己曾与孙某发生两性关系,时间是吃宵夜的时候,地点就在酒店的厕所内。
而孙某的说法是,她并没有与郑某在海上天酒店的厕所发生关系,她也根本没有赚那2000元的想法,郑某的的确确在他家中强奸了她。
测谎认定其有强奸嫌疑
为确认郑某是否存在强奸孙某可能,公安机关采用先进测谎仪器以及多种测试法对郑某进行了测谎。
在相关问题测试中,郑某就“你说自己没有强奸孙某实话吗?”、“你有动手打过孙某吗?”、“吃好宵夜后孙某有叫你送她回家吗?”、“你有在自己家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吗?”等8个问题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认定,郑某不能通过测试,他存在违背孙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起诉书上,认定郑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分型意见书、他的手机通话记录、当晚消费清单、多名证人证言、理化检验报告、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等。鹿城检察院查明,郑某违背孙某意志,趁孙某醉酒之际,将其带至鹿城区黄龙街道黄龙康城家中,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
【坐台女】
他母亲让我当儿媳妇
据孙某透露,案发后第二天,郑某的母亲带了几个男子约她和她的表姐、表姐夫在鹿城区水心一家茶吧见面。
“我开始不愿意见他们,但是郑某的母亲在电话中边哭边对我表姐说只是见面道个歉,我才答应去见面。”孙某说,“见面后他母亲说事情发生了,是他儿子的错,让我当她儿媳妇。”
孙某说,她当时就摇头说这事不可能。后来郑某的母亲还说要给她钱作为补偿,并且要求私了郑某强奸她的事,但她没有答应。
在依法追究郑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之外,今年4月,孙某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郑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郑某父母】
请求查清强奸一案
案件发生后,郑某的父母向公安机关递交一份《请求查清郑某涉嫌强奸一案》的紧急报告。报告中指出,本案的报案人陈某是孙某的表姐夫。陈某曾于去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当时查酒驾的郑某查获,并因此被处罚。郑某父母认为,由于此事陈某怀恨在心,事后他为报复,千方百计设计圈套陷害郑某。他们认为,2月10日晚上及次日凌晨所发生的事情,都是陈某事先安排,让孙某去引诱郑某。
孙某说,她之前与郑某并不认识,而她也不知道在此之前她的表姐夫陈某与郑某有过什么矛盾纠纷。
【公安民警】
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
该案发生后,相关帖子被网友疯狂转载,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
有网友说,交警涉嫌强奸KTV坐台小姐的消息太雷人了,说是骇人听闻也一点不过分。
对此,温州市公安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郑某涉嫌强奸坐台小姐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不能因为他的交警身份,从而对所有警察另眼相看。
而自“交警强奸门”事件之后,温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民警参加娱乐场所活动事先要报告等制度,要求公安民警非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如果没有报告,一经查获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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