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武 龙从军
赵德义
这是警方拍摄的张芝敏指认现场图,但张称她当年只是被带去村小学拍了几张照片“也没说是为啥”。
十几年后,张芝敏才得知自己成了“轮奸”案的“受害人”,她称自己当年从未报过案,笔录所载也非她所言。
三个年轻人,因一桩在谈“婚事”,被告“轮奸”。分别判处无期、15年和8年徒刑。尽管庭审笔录上,三人均称遭遇了殴打逼供;定罪证据只有一张并不明确的妇科检验报告和半截裤腰带。
而“死亡威胁”也经由派出所传递至“受害者”家,女孩匆匆远嫁他乡。
14年后,女孩第一次回家,方得知,自己喜欢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们曾“轮奸过”自己!
青春不再,人生被撕裂,这场“轮奸”案馈赠给他们的分别是:牢狱之苦和不幸婚姻。
当年的漏洞百出,在中国偏远的乡村,制造了一出“子虚乌有”的“轮奸”案。也因纠错程序的迟缓,18年后,正义依然没有实现。
当40岁的王坤武顶着锃亮的光头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没有几个人认得他了。那个长发披肩、青葱俊秀的年轻小伙儿,如今脸上刻满愁苦苍邃的皱纹。青春如披肩长发般去而不返,唯有怯怯的笑容,依稀勾起往昔旧忆。
换作上世纪90年代初,可不是这个样子。在贵州织金县那个叫做大窑子的逼仄山村里,初中毕业的他称不上出类拔萃,但也是个体面的文化人。若不是身陷一桩猝不及防的“轮奸”案,这种态势很可能延续至今。
21岁,无期徒刑,命运转瞬凋零。
最终,在铁窗中挨过18年禁锢后,王坤武于去年3月重获新生。从一开始,他就否认对自己的所有指控,这也是那两个苦命“同犯”的心声,无数次无果的申诉,也自狱中延至监外。另一方面,除去案卷中重重疑点,当年一度不知所终的“受害人”,也现身还原诸如“多年后方知被‘强奸’”等内情。她也在为清白正名。
撕裂的人生固然无法愈合,但错误必须得到纠正――― 他们都觉得现在是时候了。
由“拐卖”到“轮奸”
1992年11月12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当日下发的《刑事裁定书》认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轮奸少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去往野猫寨的路跟20年前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几经改造,它仍是一条绕山盘旋的土路。坑洼、颠簸,间或路过的农用三轮车会占据道路的全部,顺便扬起一场恼人的尘沙。
1992年6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五个年轻的身影出现在这条路上。他们是男青年王坤武、赵德义、龙从军,少女张芝敏和她的妹妹。三男二女,一路嬉笑,慢慢将野猫寨抛在身后。路的尽头是一个叫做普翁乡的集镇,这天是周五,照例集市开张。
两个小时之后,置办妥当的年轻人来到普翁烤烟场路口。下一站,是临近的牛场镇长冲村,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不过,他们并没能跨过这个岔路口。
几个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跟我们走一趟”,民警拍了拍走在最前面的王坤武,那个长发披肩的小伙儿。紧随的赵德义跟了上去,年轻人爱凑热闹,何况带走的还是自己的朋友。
在另一街口张望找人的龙从军也很快与他们在派出所里会合。
进了派出所,客气不再。被告知涉嫌“拐卖人口”之后,铐起、审讯,提取口供。到晚上七八点,罪名由“拐卖”改为“轮奸”。“不承认,打;还不承认,吊起再打”―――19年后,已不再年轻的三个人记忆犹新。
到20日凌晨,多份承认“轮奸”的笔录已经摆在普翁乡派出所的桌面上。案情重大。很快移交织金县公安局预审科。7月1日,织金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送抵毕节地区人民检察院。
罪名:轮奸。“且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由于通讯不畅,三个年轻人的父母都是在当晚才知晓儿子被抓的消息,但却不知“所为何事”。这也成了未来几个月的持续状态。因为消息闭塞,他们甚至没有为儿子寻求法律帮助。
带头抓捕的人叫做金开明,时任普翁乡综治办主任,野猫寨人。赵德义的父亲赵文宣记得,当晚曾找过金开明询问情况,被告知:没事,明天就放回来了。第二天再问,“情况严重,已经送到县里了。”
1992年11月12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当日下发的《刑事判决书》(刑字第135号)认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轮奸少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王坤武被判处无期徒刑,赵德义与龙从军分领15年与8年有期徒刑。赵德义一审后提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993年4月7日下发(1993)黔刑终字第39号刑事裁定书称:上诉无理,予以驳回。
王坤武与龙从军并未上诉。“当时听说上诉无用,不如在狱中申诉”。后来,王坤武在狱中申诉15年,坐满18年零3个月后,释放回家。赵德义与龙从军实际服刑为13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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