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正式表态“真维斯冠名符合规定”。紧接着,清华大学强硬回应称“真维斯楼冠名不会取消”。但早前就有媒体报道清华大学四教“真维斯楼”的铭牌已被摘除,网友纷纷猜测是不是清华大学在舆论压力下自动摘牌。不过,《信息时报》记者求证发现,摘牌事出有因,学校是在铭牌被学生恶搞后被迫摘牌。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企业冠名大学的教学或生活服务(包括文娱体育)设施的争论可谓方兴未艾。当然,原先被披露的都是一些“地方名牌大学”,而“真维斯搂”的命名如今已进入中国最牛的大学之一,或者说,已涉及到当今中国高等教育的“青春偶像” 清华大学。于是,“社会动静”也就大了起来。
在电视台做节目,有一个规矩,就是用来给嘉宾们润嗓的瓶装水都必须撕去商标,这就是为了避“做广告”之嫌。春节晚会上,有些节目通过演员台词直接说出某某商品品牌的名字,曾经遭到舆论非常猛烈的抨击。以上例子都说明:广告这种以强加于人的方式 作自我宣传的商业行为,并非出现在任何场合都是适宜的。
也许有人会说,国际惯例,大学校园里以捐赠者命名的教学生活设施比比皆是,为什么到了中国,到了中国的大学,到了中国位居三甲的大学就不行了呢。在这里,这个问题可得先“说说清楚”,窃以为,国际上在大学校园里的教学生活设施,都是以人名命名的,而建设这些校内设施的费用,更是由捐赠者全部或大部捐献。
显而易见,人家是为了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慷慨解囊,表彰的是捐赠者对教育事业的贡献,一句话,用个人的名字命名,突出的是个人的社会公益行为,当然也暗含着提倡有能力的人都来关注公共利益。
但是,“真维斯”的冠名却有点不同寻常:
其一,“真维斯”捐资在后,“四教”建设在前,这次是用“冠名”的方式来酬谢“真维斯”的。 其二,“真维斯”是一个企业名,最重要的是它还是一个商标名(这点给人印象太深),所以就显得分外地不合适了。 如此看来,用它命名清华大学的教学设施,意味着整个清华都被利用,成为一幅巨型广告,即使用句时髦的话,可以唤作“行为艺术”。但用企业名或商标名来命名教学设施,就成了广告宣传 说起来还真的不合适。
或许还有人会说,现在哪儿哪儿到处都有企业冠名啊,包括“社会动静”最大的奥运会、世博会,这的确是事实!但是,所有的人也都明确地知道,那些都是纯粹的广告行为。如前所述,世界上还是有某些时空环境是不适宜商业广告出现的,譬如中国最好大学之一 清华大学,如果被人利用,莫名其妙地作了广告背景,甚至有“代言”的嫌疑,这就是公众,尤其是曾经出过朱自清这样著名人物的清华大学的学生们不能接受的原因。
在“真维斯门”中,核心的“物事”是那块“铭牌”,而现在笔者最想知道的是这块铭牌上究竟写了什么?因为从照片上看,“真维斯楼”几个大字并未受到涂鸦。而报道中披露:这块铭牌是“专门用来介绍真维斯这个服装品牌”的,但却挂在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理教学楼上。我们从这个说法中是否可以推论,其实真维斯也根本就没想掩饰其作“广告宣传”的本意(商家可能意识不到此中的不妥)。
对于清华大学正在调查这桩公案的“肇事者”,笔者则建议,还是以社会和谐为重,不妨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对此恶作剧一笑了之。诚如是,我们可以想象,这一宣布会也必然引起学生的欢呼雀跃,肯定比“严惩”强多了。人家北大的“学业会商”不也无疾而终了吗?至多自嘲犯了点“也许不是错误”的错误。对校方,对学生,岂不都落得一个皆大欢喜?
至于,因为真维斯一定会有和清华的捐赠协议,企业会有何种后续行动?笔者建议:把“真维斯楼”几个大字也取消了,而由清华对企业义举刻碑以纪念之。如果说“广告效应”,现在的这一幕幕活剧应该已经比命名和挂铭牌影响大到不知哪儿去了,故低调一些 企业收获会更大!如果定要“追究”,弄出更大的负面的“社会动静”来,也许会得不偿失,譬如,要是学生都不穿 。 慎之,慎之,这是因为:真维斯,这次不是真的很精彩,而是真的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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