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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醉驾嫌犯事发前酒吧举杯17次 撞后从容离开 |
www.sinoca.com 2011-05-17 京华时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庭上辩解
自称“一直在躲酒”
陈家当庭为自己辩解说,当晚本来不想多待,打算早点回家免得第二天工作没精神,因此“一直在躲酒”,之所以点4瓶酒也是因为服务员向他推荐优惠套餐才购买的。但是录像显示,当晚陈家等人一共喝了5瓶洋酒,其间陈家共举杯17次,其中只有5次喝的是勾兑的酒,其余12次喝的都是瓶中纯酒。证据显示,这 5瓶“帝王”牌洋酒酒精含量为40%,每瓶750毫升。
以为“撞得不严重”
当录像显示陈家肇事后并未查看菲亚特的情况时,法官问“你当时怎么想的?”陈家说,他看到菲亚特车旁有人,以为“撞得不严重,司机下车查看车”。
陈家说,当时他脑子发蒙,又有点难受,朋友赵某给他点了支烟,让他先去医院,由赵某留下处理现场。陈家回家待了一阵才去医院检查,身体没有异常。这时赵某打电话说菲亚特里的人都是“抬着去的医院”,他很害怕,又回家躲了起来。
怕被发现喝过酒
直到5月9日下午,警方找到陈家住址将其抓获。事实上,在交管部门接到的车祸报警电话中,没有一个是陈家或其朋友打的。
在此前对警方的供述中,陈家承认自己躲起来是怕警察发现他喝了酒。虽然由于时隔太久,陈家被带回警局后的酒精测试通过,但警方根据其朋友证言等证据,最终认定他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而且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
焦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VS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与辩护人当庭激辩罪名
法庭上,检察官与辩护人对于陈家的罪名究竟应该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进行了激辩。
检察官认为,陈家在疲劳状态下饮酒驾驶、在城市主干道上时速已经达到110至121公里,而且不看交通信号灯,视前方车辆为无物,陈家作为一个已经有着6年驾龄的老司机,主动放任自己的行为,是一种对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的做法。
在事故发生之后,陈家第一时间与同车人串供,而不去查看伤者,并公然弃车逃逸,主观上已经不是过失,而是一种对他人生命漠视的态度,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间接故意。
同时,检察官还说道,陈伟宁一家夫妻恩爱、事业成功,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陈家对他人的生命公然漠视,已经伤害了社会的基本底线和基本良知。
辩护人则认为,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对陈家定罪量刑。他说,陈家主观上属于过失,因为发生的危害结果也是违背他主观愿望的。事发时陈家刚刚结婚半年,既不仇恨社会也没有什么积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心理动机。而且客观上陈家在撞车的瞬间采取了打方向、踩刹车等措施,尽管他的行为违反了交规,但属于过失犯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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