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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最难申请的经济适用房 看完申请条件内牛满面 |
www.sinoca.com 2011-05-17 猫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信阳市河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通知
河区城市居民:
按照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就我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居委会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辖区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不高于880元);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或购买过商品用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的除外)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申请廉租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河区中心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常住户口;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
(3)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
特此通知
河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看完条件我真是内牛满面啊,一个收入标准把几乎100%的需求者卡到了门外面去了,按照这个标准,28岁以上,月工资880,有手有脚勤快的人们。即是没学历,没技术,勤恳工作光出卖劳动力一个月也不可能只拿880啊。要生活啊,我们这边消费水平还高。真不知道880这个杠是哪个领导想到的。还有一条: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这样的家庭是神马家庭?夫妻2人。只有1个人上班,又有孩子在上学。
综上所述,一户人家,只能有1个人去上班,而且工作单位老板必须黑心的给着极低的工资(多一个人上班,老板发发善心稍微涨涨工资,稍微平均一下就申请不到房子了)。。。而且得还有1个未成年的孩子,才能达到申请条件所规定的贫困标准。
这样的条款,叫勤劳的老区人民情何以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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