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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夫妇收养中国先天性兔唇女孩 一波三折(组图) |
www.sinoca.com 2011-05-14 新京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文件终于寄到中国
2010年1月份,警方突然通知说家庭背景审查文件不完整!收养机构又通知他们,文件工作要重做,因为一些文件快到期了。晴天霹雳!
肯定有什么误会!又急又气的夫妇俩前去找中介机构理论。“我想我要得神经衰弱了。”玛丽绝望不已。这时候,卡尔文安慰她:“也许我们的孩子也在遭受困难,我们要坚持下来。”
想到孩子,夫妇俩冷静下来,重新开始冗长的文书准备工作。“这个冬天下了一场最大的雪,”玛丽在网络日志里写道,“希望新年后一切顺利。”
跟没经验的第一次比起来,第二次就轻车熟路了。3月2日,终于得到通知,所有的文件都被送到中国去了。
收养兔唇女孩
饱受期待和纠结的折磨后,2010年7月1日,收养机构通知,有一名符合他们条件的女婴出现了这个女婴11个月大,有颚唇裂(她就是安娜贝尔)。
见到照片后,史密斯夫妇迫不及待地向收养机构写信,表示愿意收养她。他们形容说:“她眼睛里光芒闪亮,脸颊粉红可爱。”浑然忽视了小女孩的缺陷。
7月21日,玛丽联系好了专门治疗兔唇的诊所。
8月17日,收养机构通知,他们的申请通过了!他们可以在11月份去中国领养这个小女孩。夫妇俩兴奋地举行了家庭大聚会。
“她是我们的天使”
2010年感恩节的时候,史密斯夫妇正式登上了前往中国的飞机。
11月28日,他们在南昌见到了这个女孩,当时她的名字叫“党香云”。他们给她重新取名为安娜贝尔,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
夫妇俩很快就知道了小安娜贝尔很安静,喜欢玩具,喜欢闪亮的东西,笑起来会有酒窝。睡觉的时候,她喜欢有人陪伴,喜欢开着灯睡觉,喜欢听音乐……“她如此美丽,就像赐给我们的天使。”夫妇俩说。
2010年12月9日,他们带着安娜贝尔回到美国。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采写/本报记者 颜颖颛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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