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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父亲无力负担治疗费将早产女儿弃置农田致死 |
www.sinoca.com 2011-04-11 人民法院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绝望父亲的混沌选择
女儿的诞生让刘海既兴奋又恐惧,看着体重只有两斤多的女儿,一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生命,刘海第一次感到做父亲的幸福。
但是这种幸福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医生的一席话把刘海打入了冰窟窿:“你这个孩子偏小,体重只有1125克,很多脏器还没有发育好,现在需要打一些营养针,大约4000元左右。”
听到这么“贵”的针,刘海犹豫了一下,但很快答应了,因为此前他已和妻子商量好,这次无论如何都要尽量保住这个孩子,贵点就贵点吧。
营养针打下去了,但孩子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需要马上转院到专门的儿童医院进行监护治疗,我们这里设备有限,保不住孩子。”医生又说。
无奈之下,刘海在转院单上签了字,抱着女儿坐上医院的救护车来到专业的儿童医院。怀着希望,刘海默默等候在一边,看着医生们给女儿做各种初步检查。
“治你女儿的病需要很大一笔费用。”一位医生直白地告诉刘海。
“具体要多少钱?”刘海的心头开始颤抖。
“这个……要看了,你孩子有很多病,要一步一步瞧。”
“那看好了会有后遗症吗?”
“这个不敢担保,毕竟你女儿太小了。”医生看了一眼刘海。
刘海绝望了,他知道自己的家庭无法承担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他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面对一个全身都是病的孩子。
抱着女儿,刘海开始发抖,他知道,自己只要一走出医院的大门,就等于什么希望都没有了。难道就这样活活看着女儿在他这个无能父亲面前等死吗?刘海强忍着眼泪。
“妈妈,你说怎么办?”刘海打电话回老家。
“这个孩子的病你们看不起呀!”老人的话吹灭了刘海心中最后的挣扎。很快,刘海在医生递来的家属意见书上签字放弃治疗。
11月18日深夜,刘海乘出租车来到浦东孙桥。抱着女儿,刘海踟蹰许久,最终他叹了一口气,拿出身上唯一的100元,塞进小棉被,然后将出生仅10个小时的女儿放在了一处僻静的农田窨井边。
11月19日,刘海鼓起勇气将丢弃女儿的事情告诉了黄枣琴,这位伤心的母亲顿时泪如泉涌。
法庭上的眼泪
“我当时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一种求助,没有想到是犯罪行为,如果孩子放在我家里,让我看她一点点死去,我认为那才是犯罪。”落网后,刘海痛苦地交代,“我希望有好心人把她捡回去,买点牛奶、奶粉什么的给她吃,如果孩子不行了,这100元也算是处理后事的费用。”
当公安机关询问刘海为什么抛弃女婴,还让婴儿手上挂着医院的纸卡时,刘海深深地埋下了自己的头:“我不会拿走的,因为我还想知道女儿的下落,我们借住在孙桥,如果有人在孙桥收留她,说不定我还能见到女儿,以后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我还是想知道她的具体下落,是好是坏。”
2011年2月21日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海遗弃罪一案。
法庭上,被告人刘海的话语不多,一直低着头。旁听席上的黄枣琴面色枯黄,不时掩面而泣。
“这是一个家庭悲剧,我们能够体谅被告人刘海经济困难的处境,我们也能够理解被告人放弃治疗的决定,法律也尊重被告人的这一选择,但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以及法律所要制裁的是这样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孩子因为父母不能给予更好的治疗,却反而被置于一个更加恶劣和危险的境地!尽管,在放弃治疗的情况下,这个幼小的生命或许终将结束,但是我们希望的、法律所要保障的是要让生命更有尊严地结束,而不是这样被视如草芥、弃如敝屣。”公诉人的一番话让刘海惭愧不已。
“为什么不去寻求社会救助呢?”法官问。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方式。”刘海回答。
“其实在我们老家,扔掉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不算啥问题。”旁听席上,刘海的表哥这样告诉记者。
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法院最后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海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致其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鉴于刘海归案后交代、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刘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当听到丈夫被判缓刑时,黄枣琴忍不住哭着说:“谢谢政府!”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各方声音
法官——是遗弃罪不是故意杀人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助理、本案审判长陆红源告诉笔者,本案中,被告人刘海虽然把女婴扔在野外,但主观目的是希望女婴被人捡去收养,并无杀害女婴的企图,他始终抱着一线希望,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收养、帮助女婴治疗,所以法院最后定性被告人刘海构成遗弃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专家——应判遗弃罪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著名刑法专家刘宪权表示,本案中,如何给被告人刘海定罪,关键是看他的主观目的。如果是希望孩子让别人抱走、让别人抚养,不愿意承担自己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就按遗弃罪来定;如果除了不希望有人抱养,而且实际上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对孩子的死听之任之,则按故意杀人罪来定。本案中被告人刘海的行为是存有疑问的,应该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按照遗弃罪来定。
学者——医院的“公益心”缺失
人文学者朱鸿召认为,本案中,医院的做法也存在问题。医院是社会公益机构,救死扶伤是医院的第一责任,当患者的经济条件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时,医院听任家属将孩子抱走,实际上也是暗示家属放弃治疗,医院对此是负有责任的。这些带有致命疾病的孩子,应该由专门的社会福利机构来收留他们,照顾他们,让他们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这需要合理的制度引导。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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