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县小渡镇的王平(化名),因偷鸡偷鸭等,17岁时被判刑。服刑期间,他先后三次举报自己的漏罪,刑期一次次延长。
坦白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反正回家没人爱,还不如坐班房。”法官问他的动机时,他语出惊人。
王平今年18岁,目前在重庆潼南县看守所服刑。
3月22日,潼南县法院宣判:被告王平于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间,先后盗窃20户村民家的96只鸡、1只山羊、2只鹅,以及3300多元现金。服刑期间,王平主动交代了尚未被警方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王平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与之前所犯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事实上,这是王平自2009年6月被捉获以来,第4次在法庭受审。后3次受审,都是在王平自我举报后进行的。
罪犯在服刑期间自首,这种事并不鲜见。但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自首的情形很少。法官问他这样做的动机,王平称,“反正回家也没有人爱,不如坐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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