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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打工妹的法律成本 小三引发的犯罪(图) |
www.sinoca.com 2010-12-28 法律与生活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法律与生活》2010年12月(上)封面 “小三”的法律成本
在爱情之花盛放的人生季节,一些打工妹把这支娇艳的花朵植入了已婚男人飘摇的心房。在妻子的喊打声、道德的排斥力和男友的摇摆中,她们虽痛苦挣扎却难“上位”为人妻。
2010年岁末,又传来两则不利于“小三”的消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小三”无权索取补偿;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有专家主张被侵犯配偶权的妻子,应有权向“小三”追索经济和精神损失。
这意味着,做“小三”不仅是一场没有前途的悲剧,而且做“小三”的法律成本越来越高。
三位打工妹的“小三”人生 文/图 卞君瑜
东部沿海城市,既是打工妹聚集之地,也是“小三”问题多发地带。为了寻找来自贫困乡村的女孩在城市沦为“小三”的根源,本刊特约记者在宁波市进行了相关调查。
身处人生花季的打工妹,谁不渴望生命中最艳丽的那朵爱情之花,在城市中结出甜美果实?为此,她们中的一些人不惜去走“捷径”,最终沦为“小三”。她们有的为“转正”不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有的甚至拼得头破血流,最终却一无所有……
因为,在“好色之徒”喜新厌旧的风险之外,“小三”既不为传统道德容纳,也不被现代法律接受。
“小三”寻仇
2010年10月12日上午8时左右,宁波火车东站。一名女子来到一家卖酸辣粉的店铺。这家酸辣粉店位于火车站广场的西侧,店面很小,只有几平方米。女子忽然端起炉灶上的一锅滚水泼向正在忙着卖酸辣粉的老板娘。随着一声惨叫,老板娘的胳膊、腿上多处被开水烫伤。一名男子拦住一辆出租车,将两个女人一起送往医院。
没多久,更激烈的一幕发生。行进中的出租车忽然停了下来,两名坐在后座的女子厮打在一起,行凶女子一口咬向被开水泼伤女子的脸,后者一声惨叫,脸上被咬出一个血印。
男子将行凶女子拉下车,打了她几下,女子倒在地上,死死抱住男人的腿,鞋也掉了一只,路人劝她松开。她说一松手,怕那男的跑了,因为男的骗了她。
行凶女子叫小霞(化名),河南周口人,和她打架的人是她自称的“老公”朱某,浙江台州人。小霞是从河南一直追到宁波来的,因为她发现朱某原来不但没有和妻子离婚,两个人还一起到宁波开起了酸辣粉店。她气不过,就用开水泼了朱某的结发妻子。回忆起过去,小霞就浑身发抖。
她生在河南农村,没有读过几天书。2004年,她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因为寂寞,认识了当时在东莞开干洗店的朱某,“当时他说他与老婆的感情不好,两个人要离婚了”。虽然朱已有妻室,还有两个女儿,但朱对她挺好,在对方的攻势下,当时26岁,只有初中文化的她相信对方一定会为了她和妻子离婚,两个人由此同居。
2008年10月,两个人一起来到上海谋生,在黄浦区开了一家干洗店。由于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再加之小霞发现自己怀孕了,经过商量,两人决定把上海的店盘给朱某的老乡经营,小霞先回老家河南周口养胎,朱某留在上海打理店里最后一些事情。在回老家期间,小霞三天两头接到朱的电话,说店里需要周转资金。
小霞觉得纳闷:店也快不开了,怎么还需要这么多钱啊?觉得放心不下,小霞马上打电话催朱某来河南陪她。两个人在河南呆了一段时间,在2010年正月期间,朱某提出带小霞和刚出生的孩子去仙居老家见见他的父母。
可没在家住多久,朱某就玩起了失踪。经过几番周折,小霞打听到朱某去了深圳,和分居近两年的妻子旧情复燃,又在一起同居了,还在那里开了一家店。她非常气愤,但又不肯相信这是事实,她好几次拨打朱某的电话要对方说清楚,可朱某斩钉截铁地告诉她没有这回事,叫她放心,还发来一些甜言蜜语的短信安慰她。
好几次,朱某主动打来电话,内容无非都是想要钱,一次对她说自己正在尽快办理和妻子离婚的手续,需要一笔诉讼费,又说妻子提出同意离婚,但需要给两个女儿抚养费。还有一次,朱某称自己赌博输光了钱,在外面借了很多高利贷,现在有人逼他还钱,只要她帮他还了钱他就回家跟她好好过日子。小霞说,为此,她前后共支付给了朱某很多钱,其中有借条的有6万元。
可她的努力终究唤不回“男友”的心。之后,朱某的电话越来越少,后来甚至换了手机号码。这时,已经回到河南老家望穿秋水的小霞急了,她四处找寻,但是朱却一直不露头。
“我知道他喜欢在网上泡妞,于是就注册了一个QQ号,加他为好友。他以为又勾上了一个小姑娘,告诉我他在宁波。”10月初,小霞通过朱某的QQ号查到他在宁波的IP地址,于10月11日赶到了宁波。后来又通过网络,终于找到了朱某。
朱某本来以为又有艳遇了,没有想到出现在他面前的却是自己的老情人,一下子傻了眼,在小霞的追问下,他才承认和妻子在宁波开酸辣粉店的事实。小霞说,那一刻,她的眼都红了。
事发不久,在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正在看病的朱某发妻林女士,她的胳膊上、腿上、脸上都是开水烫伤的痕迹,严重的地方皮都翻了过来。据医生介绍,林女士已构成了浅二度烫伤,并且烫伤的面积也大,治疗起来有一定难度。
林女士一直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做什么。她和朱某是一个村的邻居,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外面有人在传丈夫有外遇,但她一直不相信。期间,朱某也曾到法院起诉过要和她离婚,但是她认为是一时赌气,因为到法院不久后,朱就自己撤诉了。
小霞在接受采访时,多次向记者哭诉,她带着孩子回到老家后,一直抬不起来头。她不敢对家人说,自己嫁了一个已经结过婚的男人。因为找不到朱某,村里一直有风言风语在传。弟弟为她感到丢人,要赶她出门,孩子病了,也没有人管。她本来是想找朱某讨个说法,没有想到会把持不住自己,用开水泼到了其老婆的身上。
因为小霞正在哺乳期,警方暂时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让她垫付了一部分伤者的医疗费。同时,警方建议林女士在治好伤之后,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开宁波后,小霞一直和记者保持着联系,她说她这一辈子就这样毁了,打工路上遇到的爱情,就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自己不但从一个良家女孩变成了一个令人不齿的“小三”,还给自己留下了一个没有人管的孩子,并且还要应对即将到来的官司。现在,她一方面准备告朱某重婚,替孩子讨要抚养费;另一方面她也准备着,朱某的妻子告她故意伤害。
成功上位的“幸福”
虹儿(化名)是宁波江东区一所学校的老师。现在,她不得不辞职离开那所学校,到一所民办学校当老师。而令她离开公立学校的原因,是因为前夫被“小三”夺走了。
“小三”是一个来自陕西的打工妹,“各方面都不如我”,她感到很失败,无脸在原来的单位呆下去。
虹儿说,她和前夫小王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虹儿师范毕业后在学校教书,小王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两个人的收入不错,日子过得在别人看来很美满。2007年,两人结婚没有多久,就生下一个儿子,三口之家的生活更是充满了乐趣。
2 0 1 0年3月份,虹儿感到小王“不对头”了。他先是经常“出差”,后来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没有多久,事情终于败露,小王在外面有了“小三”。
“我在家里发现了陌生女人的长发,还有他们之间的QQ聊天记录和短信,女人要想发现这事,我想是不难的。”虹儿说。
在虹儿的追问下,小王终于承认有了外遇。之后,两个人开始冷战,小王把孩子送到自己父母家中,自己也搬到外面住去了。“为此,他还打过我,打得很重。”虹儿说这话时,恨得直咬牙。
虹儿说,她一直想搞明白,小王究竟遇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三儿”。后来,利用私家侦探,她终于搞清了,那是一个来自陕西的打工妹,老家在农村,和小王在一次聚会中相识,没有多久,两个人就打得火热。虹儿也破解了“小三”的网络空间,发现她竟然在网上晒她和小王在一起的幸福。
虹儿不想离婚,她想找“小三”谈谈,让她退出这场战争。
但是,她没有想到,她没去找“小三”,“小三”倒找她来了。“小三”在学校门口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出来一下。她出去后,“小三”明确跟她说,你老公已经不爱你了,你还是和他离婚吧。虹儿说,“小三”比她年轻,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张狂,她当时就想骂“小三”一顿,但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她问“小三”图的什么呢?“我爱你老公啊!我想和他在宁波生活一辈子啊!”“小三”直言不讳地说。
此后,“小三”的张狂让她非常吃惊,经常给她发短信骂她,并且把她和小王一些私事也发给她。她还不知从哪儿找来学校的电话,把这些事给虹儿的同事说了,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最终,虹儿选择了和小王离婚。
也许是良心发现,小王在离婚
前如实交代了自己和“小三”的事。他们两人相识不久,就被她缠上了。“小三”在他面前性格很好,显得很温柔,让过惯家庭生活的他难抵诱惑。后来,“小三”说她怀孕了,让他离婚,不然就让他一家不得安生。对虹儿,小王此时心生愧疚,表示会在经济上多做些让步。
在离婚前,虹儿又和“小三”见了一面。在一家茶馆里,“小三”不改一如既往的张狂。
“我对她说,你的目的达到了,你以后可以留在宁波和他一起生活了。”“小三”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应该得到的”。
离婚后,虹儿也向学校递交了辞职报告。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她到一所民办学校任教去了。
三年后的忏悔
现年41岁的刘女士在宁波郊区开了一家幼儿园,从外面聘请了几名老师。他的前夫张某除了在外面做些生意,有空时也在幼儿园帮忙。两人的事业做得都不错,幼儿园最多时能招30多个孩子,每年收入有几十万元。
“我这个人很笨,什么也不知道。2005年元宵节,一个老师跟我说,看到我老公和一个叫小薇的老师手牵着手在街上走。这时我才感到不好了。”刘女士说。后来,刘女士才知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有她一个人不知道罢了。
刘女士说,当时他们的孩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了,她极力想挽回自己的婚姻。她先是将那个“小三”给辞退了,后来找前夫认真地谈了谈。前夫承认有这回事,并承诺两个人断绝来往。此后,凭着一个女人的敏感,她发现前夫还和“小三”在来往,一直到她捉奸成双,两个人的矛盾终于爆发。直到有一天,前夫忽然失踪了,而知情者告诉她,前夫是带着小薇私奔到江苏做生意去了。
刘女士说,当她知道这一切时,她倒是彻底平静了下来,“因为这一天终于来了!”刘女士一个人独力支撑着幼儿园的运转,把父母接了过来,帮她打理幼儿园,事业反而一天比一天好。
2007年3月,刘女士的前夫终于回来了,以夫妻感情破裂要求和刘女士离婚,因为刘女士不同意,法院没有支持。随后,刘女士通过各种手段取证,证明前夫和“小三”同居期间,已经生下一个女婴。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追究前夫的重婚和婚姻续存期间的重大过错。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前夫虽有过错,但是重婚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请求。
2007年10月,前夫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刘女士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支持了一审判决。此后,两人再次陷入财产分割诉讼中,前夫要求幼儿园的资产要分他一半,这个官司目前已经历一审,二审还在进行之中。
这些官司把刘女士搞得焦头烂额,刚过四十岁的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得多。她说她的一生全都毁在了婚姻上,她不恨“小三”,只恨自己没有遇到好男人。
2010年9月,刘女士忽然接到了“小三”小薇的电话,说她错了,想来看看她。刘女士同意了。随后,小薇来到幼儿园,一见面就要向刘女士下跪谢罪。刘女士说,当她看到“小三”落魄的样子时,一下子心软了,当时就决定原谅她所有的过失。
小薇对刘女士说,当初她经不起刘女士前夫张某的诱惑,“他答应爱我一辈子,把我从农村老家带出来,让我在城市里过上舒服的日子,我就死心塌地跟他走了。期间,我还给他生过一个孩子。前不久,他又和别的女人好上了,把我踹了。”“小三”的哭诉让刘女士明白,原来她已经一无所有。
如今,刘女士还在一边经营自己的幼儿园,一边忙着打官司。自己虽然失去了婚姻,但是事业却进展得很顺利。而过去的一切,渐渐地都淡了,如天上的云烟一样,过去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做“小三”的成本越来越高
文/卞君瑜
本文背景: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征求意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涉及婚前房产、亲子鉴定、“小三”补偿等“实际问题”。其中“小三”补偿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小三”补偿是这样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小三”将无权向已婚同居男友索取补偿。
而不久前召开的《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有专家指出,《婚姻法》规定,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对配偶权的保护尚有所欠缺。随着《婚姻法》的日益完善,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实,另一方有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不受侵害。“小三”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小三”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为何当“小三”
据中国社科院2009年发布的数据表明,近年来外出打工的人群当中,女性比例不断上升。现在,每10个农村流动人口中就有4个是女性,其中未婚者占绝大多数。“外遇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外遇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我们所说的打工妹。”浙江省宁波市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某网站专门做了一个“哪些女人容易被‘小三’”的调查,其中低学历的底层外来妹排名第二。
首先,因为城乡差距,很多打工妹想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现状,那些年轻的没有结过婚的男人没有能力满足她们的需求,而结过婚的男人却是事业有成,收入稳定,因此很容易成为打工妹选择的对象。其次,外来打工妹生活在他乡,大部分都是涉世不深,一不小心就成为某些城市男子的“猎物”,再进一步发展,就变成了“小三”。还有一些女孩是被动地受骗,无奈之中成为“小三”。
“小三”引发的犯罪
据多名警察和法官介绍,由于“小三”问题引发的犯罪和纠纷在沿海城市越来越多,并且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南方某市,一些妻子甚至喊出了“赶走打工妹,丈夫回家睡”的口号。随着网络的发达,论坛上关于讨伐外来“小三”的帖子越来越多。
“如果仔细观察,‘小三’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外来打工妹。她们在城市里寻找到的大多是‘临时的’、‘不稳定的’、‘功利的’情感,这个社会的浮躁让‘小三’走进婚姻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因为这种爱本身就被罩上了扭曲的光环,抗震能力极差,特别是要面对很多现实问题,所以很少能经得起考验。”宁波市海曙区法院一名法官这样认为。
而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选择走极端,最终把自己推向了法律的审判台。还有的自暴自弃,沦落风尘,拿着青春赌明天,而由此引发的问题,却不能不让人深思。
打击“好色之徒”?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炳生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对农村生活的介入,打破了农民固有的生活方式,农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他们日渐成为城市的建设者,这其中不乏进城务工的年轻女性。她们在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婚姻情感问题随之而来。进城务工女青年在走入城市后,在情感和婚姻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农村稳固而传统的婚姻方式受到一定冲击。这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
一些法官认为,打工妹沦为“小三”,这样的现象对于外来打工妹是不正常的,而这种不正常现象的主要根源来自于她们的情感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社会各界应通力合作,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她们明白当“小三”是一场没有前途的悲剧。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从法律法规上,加大对欺诈外来打工妹感情的“好色之徒”的打击力度,并且给予必要的司法援助。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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