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午休息时间,记者打通北京110报警电话,以一位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公安部门提供了一条打击卖淫的线索:记者本人所遭遇的涉嫌卖淫的短信和电话诈骗,并提供了发来短信的内容和手机号码。
事情的简单经过是这样的:12月1日上午十点多钟,正在紧张主编稿件的记者本人的手机接到一条短信,内容为“你好,今天有空了吗?上次聊的事我已经办好了,那个小女孩刚从老家过来了……”记者猛一看,还以为是哪位熟人所发,但是也拿不准是谁?按照惯例,记者本人把日常用于沟通、询问的客套短信,迅速发过去,十分钟后也没见到回信。
之后,记者还是错以为是哪位朋友或者被采访的对象发来的信息,便用记者自己的手机打通了发来短信的手机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听上去素养不是很好的小姐,她一开始就像老朋友一样一阵寒暄,记者本人开始很纳闷但非常有礼貌地接连问她“是哪位朋友呀?”、“在哪儿认识的?”、“啥场合呢?”、“你是哪位朋友介绍的?”这位小姐开始一个劲地藏猫眯,她一直强调是一帮姐妹们在一个酒席上和本人相识的,显得好象特熟,但也没说清楚地点。
在报社任职十九年的记者曾到过全国各地采访,虽也在不同的场合接触过很多的采访对象,但是,所熟悉的女性朋友里头没有这般装神弄鬼的。此时,记者顿生疑惑,聊了几句后,还是让人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便反问这位小姐是否知道记者本人的名字,她吱吱喔喔不好作答,冒出一句:“我帮你找到处女了……”没等她说完,记者突然一改开始的文雅风度,火冒三丈地暴发出几句高了好几个八度的恶语:“混帐的东西!我是……,怎么会让你找处女呢?!去你的吧!”随之,迅速挂断电话。
因为记者和周围的人士早几年也曾接到过电话,说某某小妹来北京后没钱回老家,愿意奉献第一次……诸如此类的诈骗电话。虽然,记者本人大龄未婚,会委托朋友们介绍对象,但是,从没有过也不可能表达类似“找处女”的言语,所以当时就非常有信心,立刻判断对方是涉嫌短信卖淫的行为。
针对当前短信、电话等手段诈骗比较严重的社会现象,记者考虑之后,觉得在痛骂之后还应尽一份优秀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以便提供给公安机关打击卖淫的一点线索,所以打通报警电话。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请教了在北京郊区任职的老同学――蓝姓检察长,他表示,对于短信、电话诈骗,司法机关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他认为,对于烦人的电话销售行为是一种强迫交易的做法,骚扰了被动接受电话和信息的人群正常工作和生活,在法律上也已构成一定程度的权利侵犯。记者就此事,还采访了多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赵书妍,她表示,目前短信、电话诈骗等涉嫌违法的行为非常普遍。同时,记者就目前另一方面的电话销售行为所带来的骚扰现象,向赵律师进行探讨,她认为:记者所提及的日常生活中一天能接到多次不同的销售电话现象,目前,中国法律对这类事情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记者错以为是哪位朋友或者被采访的对象发来的信息,便发去日常用于沟通的客套短信。 记者 方云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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