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溺死无钱打捞 妻烧香跪求哭等遗体上浮(图) |
www.sinoca.com 2010-08-25 钱江晚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付不起打捞费,妻子哭等丈夫的遗体浮上来,这是多么悲怆的一幕。
浙江在线-8月25日报道 本报关注打捞队,最初是因为一张照片。
8月16日17时左右,东阳市南马镇西山脚村发生一起溺亡事件,贵州人吴明福去泥青塘水库游泳,再也没能上来。
村民曾组织人员帮助打捞,由于水深没能成功,便有人提议雇请专业的打捞队,当时据村民说,打捞费用为1万元。
因为付不起这笔钱,吴明福的妻子只好跪在水库边,点燃几柱香,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让我老公的尸体赶快浮上来吧。”
看到如此场景,周围的村民都唏嘘不已。
近期,随着新闻照片《挟尸要价》获得金镜头奖,打捞队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该不该收打捞费?打捞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金华民间潜水打捞队。
出工一趟收费4000元
这支金华打捞队在金华、东阳、永康等地已经小有名气,负责人叫老闫,原某部队潜水队队员。
“今年溺亡人数比去年多。” 老闫说,从4月至今,他们已出工20多次,打捞30多具溺亡尸体,打捞成功率约90%。
他们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出工一趟4000元,每次3-4个队员。“对死者家属来说,就是希望能及时把尸体捞上来,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我们就收点辛苦费。”
4000元的打捞费是这样分配的:队员每人500元,司机400元,剩余的钱用于打捞队设备的维护和购置等。
打捞队员平均年龄50岁
老闫今年53岁,2006年内退后,老闫和其他6名战友组建了这支潜水打捞队,队员的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
打捞工作并非老闫他们的专职,打捞队员中,有的是司机,有的做小生意,有打捞任务时,老闫就电话联系大家,汇合后再出发。
老闫说,金华具有专业潜水技能的打捞人员很少,从事潜水工作的近30年时间里,时常有人请他们帮忙打捞溺亡者:“社会有这样的市场需求,我们有潜水的专业技能,就应该充分利用。”
不敢把实情告诉家人
老闫说,家人对于他们现在的工作都不知情,还以为他们仍在潜水队,出工时,他们就对家人说“有潜水任务,要出去”,若家人细问,就说“是汽车落水,需要打捞”。
至于周围邻居,他们似乎隐约知情,一般也不会议论,但多少还是有些忌讳。
但老闫和队员们都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他们甚至不会在打捞后特意洗手。
有时也会空手而归
对于最近沸沸扬扬的“挟尸要价”一事,老闫说:“我们不会这样做的。”
他告诉记者,一般他们都是先把人捞上岸再收费,但有时也会收不到钱,“家属说好了给钱,但捞上来以后,人就跑了。”
不久前,打捞队在永康捞了一个人,死者60多岁的老母亲牵着一个小孩,手里揣着1000元钱,“老人家又道谢,又作揖磕头,家里的顶梁柱都倒了,我们也就不好意思要了”。
老闫说,如果遇到没钱支付打捞费的情况,或是没有家属认领的,有时当地村民或村镇相关部门、派出所等机构,也会为溺亡者筹钱支付。
到目前为止,打捞队拿不到钱的概率大约为10%。
打捞队怎么“接活”
警方通知,家属决定
这四年间,金华潜水打捞队一直都是和警方、各地的水利部门合作,由他们告知老闫何处需要打捞。
一般来讲,在接到溺亡的报警后,民警会进行简单地打捞,一旦打捞无果,他们就会通知打捞队前往现场。
东阳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警方没有专业的打捞工具,因此不具备下水打捞的条件。通知打捞队前,他们会告知家属所需费用,由家属决定是否进行有偿打捞。
为何不能“公益化”
警方认为“收编”费钱费人
老闫也认为,打捞本应该是一种公益行为,他也想过,将这支打捞队转为公安机关下属的一个专业部门。
“但这样会产生很多问题。因为一旦转为政府部门,收费行为肯定会受到质疑。” 老闫说,他们和公安部门有过这方面的沟通,“另外,打捞是季节性的,财力人力就会浪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告诉记者,他们也认为,维持现在这种方式较好,“收编费钱费人”。
不能收编,“打捞公益化”就无从谈起。而在现在的模式下,打捞队员们也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出事,只能自己负责。
打捞队:收费是为了生存
因为“挟尸要价”事件的出现,最近社会上对打捞收费一事议论纷纷,负面指责很多。
可老阎觉得,他们赚的也是辛苦钱。
首先,打捞装备很贵,“他们都是自己买的”。据老闫介绍,目前在华东地区,打捞设备只能在芜湖潜水装备厂买到,一套大约要5万元。
下水打捞时,大多是膝盖着地趴着作业,水底下的石子对潜水服的磨损很大。“一套潜水服6000元,打捞次数多的话,有时一个月就要换一套。”
其次,打捞对身体有损伤。
70斤的潜水帽、30斤的潜水鞋、前后两块铅饼,一身装备就重达176斤,再加上体重,300多斤的重量在水深5米以下处作业,对身体伤害很大。
“干了这么多年,我们都有关节痛的毛病。” 老闫说,“在潜水打捞过程中,呼吸困难、耳膜出血等情况是时常发生的。”
“我们挣的都是辛苦钱,队员们平时也是从事普通工作,哪有这么多精力和金钱进行无偿打捞?”
无论社会上议论如何,眼前还将出现一种尴尬:这支打捞队的平均年龄约50岁,到60岁后,他们就不适合做了。但既有潜水专业技能又愿意干打捞活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怎么办?
律师:收取打捞费合法
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陈东东:打捞费是打捞员的正当劳动所得,这在法律上是没有禁止的。
但在价格上,要看劳动难度、工作时间及参与工作的人数等多方面因素,若毫无依据,漫天要价,则是不允许的。
民间打捞队属于个人行为,家属可以自愿选择,费用问题由双方协商,如果家属与打捞队员之间的口头合同未达成一致,家属和打捞员都可以拒绝。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