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居民说,钢筋是从五楼掉下来的
目击者说当时副驾驶位的车窗没关钢筋还把车窗雨遮砸坏了
1月30日,白马河新村一名两岁半的小女孩在轿车内被高空坠下的钢筋刺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榕城引起极大反响。不少市民在感叹女孩可怜的同时,也对频繁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感到恐惧与担忧。
31日,记者再次来到白马河新村。据新村居民介绍,女孩的父亲已近40岁,很不容易才有了女儿,没想到发生如此惨剧。
31日下午,记者来到女孩父亲开的西式快餐店里。店员告诉记者,老板家里出了大事,本想将店门关掉,但他们坚持继续营业,想给老板一些安慰。
据办案民警介绍,肇事的装修工与房主均已被刑拘,但具体赔偿金额未定。
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频繁发生,仅2009年,本报报道的高空坠物事件就有近10件。
高空坠物事件大致分四类,一是建筑物外墙瓷砖、空调外机、雨遮、广告牌等物品历经风雨后不再牢靠;二是开放式阳台摆放的物品意外坠落;三是房屋装修时没做好安全措施;四是高楼住户随意向外抛物。
许多市民表示,高空坠物后果难料,应从多方面着手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同时要严惩高空抛物者。
就高空坠物危及他人的责任分担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王律师表示,高空坠物有些是可预料的,有些无法预知,但只要坠物危及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或责任人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钟伟连)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