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医生说她活过来的机会很小……我情绪很消极、激动”、“她生前怕疼”、“我想让她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在昨日深圳中院法庭上,文裕章讲述了其拔掉妻子氧气管前自己的想法,说到动情处几次落泪。
因涉嫌故意杀妻,今年34岁的文裕章昨日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 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
昨日早上10时,身穿“深二看”衣服的文裕章被法警带进法庭,胡菁家乡武汉的多名记者也专程赶来旁听。文裕章是深圳人,中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本科学历,被捕前是深圳市岗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他与胡菁是大学同学,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女儿今年9岁,儿子今年5岁。
这个家庭的悲剧发生在2009年2月。检方昨日公布的案情显示,事发当天晚上8点多,胡菁在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的家中昏倒后,其丈夫文裕章、母亲等人将她送至龙岗区雪象医院,后在第二天凌晨0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ICU病房进行治疗,期间她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2月16日下午3时多,文裕章进入ICU病房探望妻子时,趴在妻子身上将其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医护人员见状上前制止,并表明要给胡菁重新插管实施急救,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医生、护士对胡菁进行救治,并表示放弃治疗,至下午4点多胡菁死亡。
经鉴定,胡菁系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而死亡。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文裕章提起公诉。
被告认罪 我不想让她受苦
文裕章昨日庭上认罪,并表示自己很后悔。文裕章叙述称,医院给妻子下过两次病危通知书,并告诉他妻子救过来的机会很小,可能连植物人都不如。当天医院说要给妻子做开腔手术,有风险,要其签字。当天下午,他去病房看妻子,“我看着她浑身插满各种管子,我心里很痛,跟她说话她毫无反应,想到父亲也做过开腔手术,肺部感染,2个月后死亡”,为此他就有冲动的做法。
“我不想看她受苦”……文裕章断断续续地陈述自己的作案动机。
死者母亲 女儿曾怀疑丈夫有外遇
胡母昨日告诉记者,出事后有神秘人士打电话告诉她文裕章有外遇的事情,她随后将这个线索交给了警方。据检方公布的证据,警方调取的文裕章的通话记录显示,文裕章与一张姓女子通话密切,而且短信交流也比较频繁,短信内容比较亲密。随后检方出示的该张姓女子所作的证人证言显示,该女子自称与文裕章是同事,曾喜欢过文。
据胡菁母亲肖女士介绍,她去年从老家来深圳女儿家后,文裕章经常晚归,女儿曾经跟她说过怀疑文裕章有外遇,如果发现了将会和文裕章同归于尽。肖女士说,调取的通话记录显示,在女儿住院后,文裕章还与该女子见过一次面,并且两次凌晨通话,通话时间分别长达两三个小时。
尸检报告 突然昏迷非外力所致
肖女士对女儿为何会突然昏倒有怀疑,这个谜团在法庭上也慢慢解开。胡菁死后,深圳警方请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罗斌、刘水平进行尸检,并出具了尸检报告,证实胡菁昏迷及颅内出血是由其自身脑血管畸形伴破裂出血所致,是自身疾病所致,排除了她昏迷前头部受到外伤的可能。
昨日,两名专家作为鉴定人出庭,并提交尸检时的图片在法庭上播放。
公安机关对胡菁死亡作出的鉴定结论是,因文裕章拔掉了胡菁抢救仪器的管道,导致其呼吸停止死亡。
庭审焦点 病人脑死亡家属能否拔管
关于胡菁在被拔管前是否已经死亡,成为昨日庭审争论的一大焦点。文裕章的辩护律师请来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常林,作为辩方的专家辅助人出庭。
常林教授表示,脑死亡在医学上已经有定论,而目前更多的是伦理上的争议。根据卫生部2003年脑死亡标准草案,胡菁符合脑死亡的标准。
他认为,心跳与呼吸两者相互依存,而胡菁呼吸、心跳骤停10分钟,无自主呼吸,一旦离开呼吸机辅助则不能呼吸,心跳也会随之停止,特别是胡菁脑中枢损害严重,脑功能全部丧失,不可能恢复,心跳消失只是迟早的问题,可以承认其脑死亡,也就是死亡。不过他也承认,脑死亡的标准,卫生部并未实施,我国目前也未立法确认。
检方则辩称,无论从临床标准、司法实践还是立法确认,都未明确脑死亡标准,即便明确了标准,胡菁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检查确认。因此,以目前的临床死亡标准,即心跳死、呼吸死来说,胡菁被拔管之前,并未死亡,无论她当时是否濒临死亡,文裕章都无权剥夺她的生命,他的拔管行为导致了胡菁的死亡,应该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辩护律师 被告主观恶意小应轻判
文裕章的辩护律师认为,虽然文裕章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基本要件,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其主观上是为了爱妻,不愿让其承受痛苦才作出拔管举动,因此主观恶意较小。文裕章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且其有自首行为,希望法庭能够对文裕章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昨日法庭还对附带民事赔偿案进行了审理。胡菁母亲肖女士提出了包括外孙女、外孙子抚养金共计128万余元的赔偿。文裕章对此笔赔偿表示有异议。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表示可以就赔偿数目进行调解,不过当庭并没有提出调解方案。法官随后宣布休庭。
专家观点 拔掉妻子氧气管不是真爱
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假定胡菁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文裕章的做法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夏家骏称,如果一个丈夫真的爱这个妻子,在妻子没有彻底停止心跳和呼吸之前,都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为其治疗。仅仅一个星期时间,就在医院医生和护士的阻拦下,强行拔掉妻子的氧气管,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根本不是真爱。夏教授同时认为,目前“脑死亡”还未真正进入司法实践,也不能作为判定文裕章无罪的依据。
夏家骏教授表示,将“脑死亡”引入司法实践,并将其作为认定“行凶者”无罪的依据不是不能尝试,但这种尝试必须非常谨慎,且有一系列完整的认定程序作保障。否则,“脑死亡”认定中的漏洞可能会衍生出更多的社会和司法问题,甚至成为故意杀人者的庇护。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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