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卢某今年88岁,是三水乐平人,在2009年4月至5月期间,卢某采用给予少量钱财的办法, 猥亵诱奸了阿兰(化名)和阿华(化名)两名幼女,这两名幼女的年龄都在在13岁-14岁之间。目前,法院判处卢某强奸罪和猥亵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
据调查,受害幼女阿兰称,在被卢某猥亵诱奸当时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去年5月的一天,受害幼女阿华找她去一个“老公公”家里玩,说那里有钱赚,这个老公公就是卢某。二人来到了老公公家后,老公公叫她们睡到床上,然后分别对这两名幼女进行了猥亵和强奸,之后分别给了她们2元钱。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