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下午,记者采访部分疑因吃猪内脏而瘦肉精中毒的市民获知,所有人因为没有购肉凭证,都将面临索赔困局。
宦溪农贸市场内的猪肉档,检验合格证明下面两副暗红色的猪内脏。住羊城花园的一对夫妇从该市场买来猪肝,进食后发生食物中毒。 见习记者梁炜培摄 “买肉时从来没有要过小票,谁会想到这次吃到毒猪肉。”家住广州羊城花园的甘秀杰女士说,18日在家附近的农贸综合市场买了5块钱猪肝煲汤后,她和丈夫都出现了瘦肉精中毒症状,进了华侨医院东圃分院急诊科治疗。由于买肉时没有索要购肉凭证,只能自认倒霉,“想要去理论,没有证据,人家肯定不承认”。
家住东圃附近的市民黄女士和丈夫吃了市场上买回的猪肝出了问题后,曾经想到市场上找卖给她猪肝的肉贩理论。“里面十几个肉档,都忘记是在哪个肉档买的了”,黄女士说,在市场上买菜时,不仅没有索要购肉凭证,出了事后,问题猪肝都忘记是在哪家买的。
昨晚,天河工商分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在市场上购买猪肉产品时,可以向肉品销售者索要购肉凭证,而肉品销售者也必须给出凭证。连日来,记者在东圃、伍仙桥、沙河顶等4个农贸市场采访,没有看到一个买肉市民索要购肉凭证,而肉品销售者也从没有主动给过出售凭证。
(编辑:马菁璟)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