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如 “复旦复华”、“同济科技”、“浙大网新”、“浙大海纳”、“交大昂立”、“交大南洋”这种冠用学校名称的高校企业,除特殊情况以外,2009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此外,校级领导也将在上半年从直属高校校办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部撤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大、清华两校校办企业大多已取消校方冠名。“清华紫光”、“清华同方”已分别变更为“紫光股份”和“同方股份”。北京大学的校办企业 “北大方正”已更名为“方正科技”。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记者粗略一算,以交大冠名的公司就有10多家公司,其中包括交大昂立、交大南洋等上市公司。交大昂立相关人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实际控制人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通知,因此尚未有具体操作。不过该人士表示,如果更名的话,可能会对公司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目前,类似“高校名+企业名”命名的企业较为普遍,如以四川大学校名命名的有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以浙江大学冠名的浙大网新、浙大海纳等。
对于取消高校冠名的举措,西南财大特聘教授王伯庆表示,此举意在规避部分高校或企业用国家的资产赚自己的钱,在重新修改“游戏规则”后,将更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
据悉,自2005年教育部推行高校产业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在教育部72所直属高校中,仅有9所部属高校尚未完成资产公司组建,大部分高校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已完成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改制。(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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