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1月3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立即停用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
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后称,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这一批号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为假冒药品。经新疆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和格列吡嗪。
“这个批次的药品是某些所谓的专家租用民营医院的房屋进行坐诊时销售的,而不是经过医院和药店。两名死亡患者都是通过这种渠道买到的药。”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新疆药监局”)副局长付辉生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新疆药监局办公室对本报记者称,自两名患者死亡后至1月31日,全区药监部门共查扣上述此批号的“糖脂宁胶囊”共9329瓶,主要来自喀什、阿克苏两地,其中从患者手中追回2601瓶,且未发生新的药害事件。据检验,这批“糖脂宁胶囊”中,每粒所含的格列苯脲最高达12.3毫克。
“虽然格列苯脲也是降糖药,但是量大的话会导致人的血糖降至很低,导致人死亡。”付辉生表示,“我们已经会同公安部门把在疆销售这一假药的4名涉嫌犯罪人员抓获。但目前还没有查明造假窝点。”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昨日表示,上述批号的“糖脂宁胶囊”确为一种假药。她说,广西药监局对广西平南制药厂2008年生产的8个批次糖脂宁胶囊药品的留样检查结果显示,该厂的该产品不含有格列苯脲。
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派出工作组赴新疆督办此案,并责成新疆、广西两区药监局合作控制问题药品,配合警方查清假药的来源和销售网络。(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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