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9日)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市委、市政府将在中央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向全市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发放170元至395元不等的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市政府要求在1月23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发放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共13万多人。
优抚对象的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在广州城镇低保标准365元的基础上增加30元,即对全市优抚对象每人发放395元。
广州市这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实行叠加发放。也就是说,广州低保、五保和优抚对象每人可领到一份中央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还可领到市发放的一次性春节慰问金。两项合计,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最高可领到515(365+150)元,最低(从化市)可领到465(315+15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最高可领到350(250+100)元,最低(从化市)可领到270(170+100)元。城乡优抚对象每人可领到575(395+180)元。
据悉,中央财政将拨付1600多万元,广州市财政将拨付2000多万元,各区、县级市财政将拨付1600多万元。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对象
每人150元
农村低保、五保对象
每人100元
优抚对象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
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每人180元
一次性春节慰问金发放标准
城镇低保对象
越秀等9区每人365元,花都区、增城市每人330元,从化市每人315元
农村低保、五保对象
萝岗区每人250元,番禺、南沙区每人240元,白云区每人230元,增城市每人210元,花都区每人200元,从化市每人170元
编辑:钟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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