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处的“温馨提示”
东莞旗峰山某酒店春节期间“狮子开大口”——停车一小时收费100元。酒店方说是为了保证前来消费的顾客停车的需要,市民则认为酒店建在旗峰山内,而旗峰山是公共资源,该酒店有拿公共资源牟利之嫌。
有市民投诉称,大年初一那天,他把车停在该酒店内,驾车离开时,被酒店的保安以100元/小时的标准收取了停车费,而保安开具的却是消费发票,不是停车发票。记者昨天(1月31日)来到该酒店,只见酒店入口处贴着一则“温馨提示”,上面写着:“春节期间(年三十至年初六),非酒店消费车辆停车将收取100元/小时停车费。”酒店保安部负责人宋先生表示,春节期间有许多市民前来旗峰山游玩,当旗峰山正门车位停满后,就有市民把车停在酒店内,导致来酒店消费的顾客找不到车位停放,所以酒店贴出这样一则“温馨提示”,其意是尽可能地将非酒店消费市民的车“拒”诸酒店外。对这一说法有市民不以为然。市民张先生认为,酒店建在旗峰山内,而旗峰山是公共资源,酒店以100元/小时这样高得离谱的标准收取停车费,有拿公共资源牟利之嫌,如果参照东莞公共停车场的标准收费,相信绝大多数市民都会理解。
记者致电东莞市物价局和市长值班热线,都未能接通。(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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