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退步欲离家出走,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一名高三优等生男扮女装抢师妹,罗湖警方表示涉案男生已被刑拘。距高考不到5个月,对该男生是法不容情还是法外开恩?昨日(2009年1月21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事,市民几乎异口同声“给孩子一次机会”。
谁能想到,一名涉嫌抢劫犯罪的高三男生的命运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引起人们关注的是这个学生的诸多特征:成绩好,家庭贫困,初犯,只拿走10元钱,即将高考……
发生高三男生入女生宿舍抢劫师妹案的学校目前受到社会关注。记者王子荣摄
市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罗湖警方昨日表示,涉案男生已被刑拘并送往看守所关押。至于是否给他一次机会,仍在进一步研究中。而接受采访的市民几乎一致支持“给他一次机会”。
涉案男生的同学小朱说,他们高一时同班,分班后他去了高三19班,涉案男生去了18班,但两人平时经常聊天。他说,涉案男生人很好,心肠不坏,可能是学习压力太大了。
市民徐先生说,涉案男生的家庭条件不太好,但他成绩优秀,假如给他一个机会改过自新,他应该会有所作为;若依法判刑,则他的前途渺茫。杜小姐认为,该男生犯罪可能是心理压力大,应给他改错的机会。
有人惋惜,也有人心疼。记者发现,众多市民并不憎恨涉案男生,不少在校学生也希望社会、家长和学校关爱孩子,不要给孩子太大压力,因为超重压力下谁都可能犯错。
“父母不应该给孩子这么大的压力,学校也该做好给孩子减压的工作。”市民刘先生说,至少该给涉案男生一个参加高考的机会。林小姐则说,法律的一大功能是教育,孩子因学习压力大而犯错,应该理解。赵先生认为,该男生只是一时迷途,他只拿走10元钱,并没把女生的钱全抢走,这足以说明他的人格没问题,若不给他一次机会,恐怕会埋没了一个人才。
向先生说,该男生属初犯,而高考是人生的转折点,若判刑则会使他失去很多机会。孙先生说,这个男生犯罪只是一次偶然行为,严惩可能会使他变得叛逆,而让他在全校师生面前做一次深刻检讨,则更能教育他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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