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广州市消委会2007年全年,接到的有关网购欺诈的投诉达200余起。记者昨日(22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由于网店提供虚假地址等原因,超过2/3的投诉因找不到具体被投诉方而无法受理。
专家和人大代表表示,应尽快立法加强网络购物管理,政府部门应该增设相关网络管理机构,同时应该加强网店身份信息、地址等的资格审查,出现纠纷时便于查处。
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随着“网购”的普遍,前来反映网上购物出现诚信问题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据统计,广州市消委会2007年全年,接到的有关网购欺诈的投诉达200余起。
据广州市工商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反映网上购物问题的来电193宗,主要反映经营者利用网络涉嫌欺诈、销售假货及虚假宣传等。
有网友表示,目前,大多数网络开店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不需要营业执照,跟摆摊的“走鬼”差不多,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投诉时,商家已关门大吉。
●现象“走鬼”网店投诉受理难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说,网店的地址往往都是虚假地址,找不到具体被投诉方,根本没有办法受理。他表示,前来消委会投诉网购的消费者超过2/3遭遇的正是这种情况。
何建安表示,消费者手头只有付款的证据,无法出示正规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也是网上购物消费者维权难的一大原因。
目前,网络购物程序一般是消费者向指定账户支付货款,卖家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付产品。买卖双方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售后服务等没有具体约定,消费者难以提供有效凭证,无购物凭证的,消委会也不好受理。
法律援助专家、华南师范大学郝新东副教授指出,“谁起诉谁举证”是法律惯例,对网上交易引起的纠纷提起诉讼,关键还是要看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但消费者在网上交易的举证方面往往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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