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组“小熊猫”溜达街头的照片热爆网络,不但雷倒市民,也雷倒众狗———原来这是武汉江城市民用松狮狗自制的“山寨熊猫”。类似的“恶作剧”已不罕见,山寨周杰伦、山寨鸟巢、山寨春晚……要选2008年网络上最炙手可热的词语,“山寨”当之无愧。一次次嬉笑怒骂中,“山寨”也一次次印入网友脑海。
一年之内,山寨从人们不屑一顾的鸡鸣狗盗,到频频曝光于网络聚光灯下的新奇玩意,有人踩,有人捧,有网友恨其侵权害人,有学者辩其社会意义,甚至给它戴上“文化”的帽子。
“山寨山寨,丢人还是可爱?”,我们试图通过回顾一年来山寨的“暴发”历程,在欢笑和反思中求索答案。
网友论山寨
网友paepc:也许对追求时尚的人来说是好事,但对产业界绝对不是好事。
网友爱死必杀:山寨的东西总是有剽窃盗版嫌疑,过分地拔高“山寨文化”会不利于我国的自主创新,国内真正的品牌也会被这些冒牌的山寨产品淹没,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
网友liaoshen:应该承认有些山寨产品的确能给某些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价值,但是总体来说,山寨文化的泛滥与其说是对草根创新精神的标榜和昭彰,不如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讽刺。
四川在线网友:假如所谓的主流文化是大餐,天天吃,但总也有吃腻的时候,对此,这个时候作为小菜的山寨版文化产品端出来,未尝不是一盘刺激我们食欲的好佐料、好配菜。
红网网友:山寨版的明星,那肯定是供大家娱乐了,自己看到的话也觉得挺逗的,为我们的生活也增添了很多乐趣。我个人觉得只要无伤大雅,跟道德不冲突跟法律不冲突这些都是可以的。
网友张丽:涉及侵权、逃税的“山寨”产品被整顿清理,但这也恰恰说明这块市场空间尚未有人占领,这里面的利润没有被挖掘。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从这里入手不是挺好吗?真心希望所有的正规厂商好好动动脑子,丰富产品线,别逼着消费者只能去“山寨”。
网友一直走着:山寨现象的盛行应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因为它的存在必有它的合理性,“山寨”文化、“山寨”产品才会大行其道,才会成为公众的时尚追求。因而我们不必惊慌失措,对待“山寨现象”不应一味封杀,而应以包容的心态对待之,让其接受正常的市场竞争,由市场优胜劣汰来判决,看谁能够“笑”到最后,这是最好的选择。
从央视揭露到向央视叫板
山寨持续发烧,最热最近的已烧到了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身上。
11月28日,北京“草根”老孟爆出“向央视春晚叫板,给全国人民拜年”的标语,并拉开了“山寨叫板央视春晚”的序幕。一时间,吹捧“山寨春晚”的网友络绎不绝。
山寨春晚时间与央视春晚同步,并且通过网络直播。演员将邀民间高人、艺人,网友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参加,并提交音频、视频。目前已征集到近千个节目。
“‘山寨版春晚’全部费用通过拉赞助解决。”老孟解释,赞助以实物体现,尽量不收现金。目前,已联系6家企业,由其提供彩排及演出场地等。”
对此,一向“正襟危坐”的央视也以山寨接招,拟把本月底举办的央视元旦晚会制作成一台“山寨风”晚会。尽管央视此前还“高姿态”地回应山寨春晚,“想借央视出名的人太多”。
山寨的火爆,其发端也与央视颇有渊源。“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原指占山为王的地盘,有着不被官方管辖的意味。延伸开来,有嫌疑仿冒或伪造的地下产业“山寨厂”,“山寨机”。“山寨”真正“走出广东,走向全国”,缘于年中,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揭秘“山寨机”在深圳等地的乱局。
当主流品牌在热销不断大获其利的时候,小型生产厂家们也按捺不住,于是顶着仿冒或伪造的嫌疑,“NOKIA”、“Anycall”等国际知名手机品牌遭遇“山寨袭击”,变成了“NOKLA”、“Anycoll”,被誉为“山寨之王”的“桔子手机”———“iOrange”其模仿原型是IBM的iphone。
尽管名不正,言不顺,“山寨机”以其低廉的价格、对正规手机品牌冲击巨大,且以国产手机为甚。时尚的外形和强大的功能迎来不少消费者青睐,其颇为娱乐的形象也开始给网友留下深刻印象。
从物质山寨到精神山寨
山寨机遭央视曝光后,网友细心发现,这种一眼看去可乱真的感觉不仅在手机,更早已藏在大家的身边。
于是,肯德基的远房表弟“啃他鸡”、康师傅的老乡“康帅博”、王老吉的弟弟“王老古”、中国石油的近邻“中围石油”……纷纷被网民贴图曝光。继而,又有南京网民发现这些高仿品牌在某地特别集中,遂有山寨店一条街。
山寨成本低,易聚人气。借此谋利的山寨版周杰伦应运而生,为山东某技校“代言”,美其名曰“周哥哥”。
“早上,我被‘山寨版’手机的铃音叫醒,洗脸后抹上‘迪澳’润肤霜,泡上一碗‘康帅博’红烧牛肉面,再喝袋‘豪牛’牌酸酸乳,然后潇洒地穿上一身‘阿迪瓦斯’运动服出门上班……”山寨产品层出,一位“山寨族”在网上开始畅想“山寨版”生活。
山寨以其高度模仿真实而又有点拙劣的形象,产生的娱乐效果迅速感染了网上网下,勤劳聪明的中国人,又开始以山寨寄托自己的情感,意气风发开创“山寨新时代”。
2008年,国人奥运激情空前高涨,民间陆续出现种类繁多的与奥运有关的模仿秀,“鸟巢蛋糕”、“鸟巢戒指”,“水立方酒吧”。当这些模仿物被冠以“山寨”的名号而点击量剧增时,“山寨”在不知不觉间被网友所熟知。
推此及彼,山寨从物质的表现形式再转移到精神层面。在河南省辉县一小山村举办的一场别开生面的乡村版“奥运圣火传递”。简朴的村民们手拿自制的简易火炬互相传递,神情欣喜。事件被网友拍下上传到网上,无数网友投来赞许的“顶”字,并为这种充满浓厚乡土气息的奥运激情所感动、折服,认为这真体现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此后,山寨英文版MTV“说句心里话”,山寨“红楼梦”等网友自创的艺术形式开始涌现,被网友称为文艺贴近大众的精神。
毁誉参半山寨成文化?
“山寨”发展迅速,与其雄厚的群众基础分不开。据腾讯网的调查显示,54.99%的网友看好“山寨文化”的前景。54.69%的网友认为“山寨文化”应该任其发展。“山寨文化是在一种需要的前提下孕育而生”,“山寨文化可以激发人们追求创新的精神”,“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的体现”,这三个选项位居前三。
有人民网网友认为,“山寨产品”敢于叫板奢侈的“品牌产品”,说到底仰仗的是普通消费者的信赖和拥护,它走的是“亲民路线”,或说是“群众路线”。
“在看似低俗的大众文化背后,其实蕴藏着丰富的民间创造力,这种创造力有时会让人吃惊。当然,山寨文化产品如果涉嫌侵权抄袭,自有法律予以规范。但扛着捍卫文化的大旗去喊打喊杀,不合适。”一位网友说。
12月2日,《新闻联播》首次承认“山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新闻联播》用两分钟的时间介绍了“山寨文化”。在《新闻联播》露脸后,民间舆论评价说:“山寨现象彻底颠覆传统行业潜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序列。”
当然,山寨这种依附主流,却非主流的发展模式,必然冲击主流的利益,甚至因为其质量难以保证,而给山寨文化的受众造成不良影响。近日,就有法律人士质疑山寨春晚的合法性。“不论其是否收取门票,如果在网上播出时出现广告或其他营利性行为,其性质均属于营业性演出,要受到相关演出法规的约束,承办者必须具有演出资质,经过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许可。”
而以山寨机为首的山寨产品,更在外观,功能上,涉嫌剽窃正规厂家的品牌,游走在侵权边缘。粗制滥造,层出不穷的产品质量问题也为使用者诟病。而近来竟然有人仿造出“山寨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显然这已经不能用“娱乐”或者“恶搞”来解读,不但侵犯了版权方的合法利益,扰乱了互联网秩序,同时其欺骗性将危害公众利益。
在网上调查“哪些词语可以概括‘山寨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其中有38.7%的人认为,山寨文化是一种复制文化,有33.7%的人认为山寨文化是一种冒牌的文化,30%的人认为山寨文化的核心其实就是剽窃,还有24.9%的人认为山寨是劣质的代名词。在部分网友心中,“丢人”、“低级”还是山寨文化的潜在印象。
齐鲁晚报的一篇评论更直斥———山寨文化是哪门子“文化”?实在是丢中国人的脸。“山寨帮”对山寨文化的追捧在于其对自己是否有利,有利的就成为时尚风标,成为文化。它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组装、拼凑、贴牌后进入市场,而一旦被冠以文化之后,盗版、侵权就更加堂而皇之了。假冒的就是假冒的,盗版的就是盗版的,不是经过打扮,就能光明正大地成为“文化”。
山寨源于草根追求豪奢欲望
山寨为何毁誉参半?所谓的山寨文化能否成气候?也许这与人们对山寨的欲望源头有关。
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这本书中,曾经讲述了卷烟是如何把自己神圣化和性格化的。广告让万宝路香烟变成了和粗犷的西部、强健的男人紧密相关的东西。于是,买烟,就变成了购买一种强健的狂想。
在专家看来,这种购买“狂想”用于理解人们对山寨的热衷也同样成立。南开大学语文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周志强认为,正版商品以刺激欲望为要义,以高额利润为目的;山寨商品则不必为了刺激欲望而花费成本,然后也是以高额利润为目的。殊途同归,所差者,“山寨”偷去了“正版”刺激欲望的成本而已。“山寨”是“正版”的一种异化形式,或者极端的形式。“山寨文化”里面包含了一种很有趣的快乐:花很少的钱,可以消费掉很大的欲望。山寨之妙处,正在于暗中满足人们那些膨胀的消费欲,满足这种欲望中豪奢的幻想。
按照法国哲学家鲍德里亚的逻辑,今天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符号经济。人们去吃汉堡包,可是从来没有真正吃到过汉堡包;因为,真正的汉堡包只存在于美丽绝伦的广告画中,那种青翠与淡黄相间的亮丽汉堡包,只能作为一种恒久而又延迟的欲望存在。
据此分析,山寨无异于画饼充饥,如此蔓延,虚拟的泡沫迟早打破美好的幻想,露出残酷的现实。周志强指出,山寨之泛滥,副作用是带来了纯粹的物之悦,核心作用还是落到狂热而无序地使用资本、博取利润的冲动上面。山寨或者不可无,因为打破大型资本的文化统治,它还是有效的;但是,山寨不可成为一种文化,因为我们终究不能只是以豪奢与尊贵为享受,而是要寻求另一种生存的意义。
辩证看山寨可憎也可爱
那应如何看待山寨?是丢人,还是可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的看法则颇为辩证———山寨应区别对待,一种是诸如山寨手机、山寨广告明星等商业、产品性质,是打了一个擦边球钻了法律的空子。但不是自主创新,没有自己的品牌以及核心技术,实质上它采用了别人的核心技术,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好支持。另一种就是“山寨文化”,山寨文化说到底是民间文化、草根文化,也是我们人类历史文化的祖先,历史上的文化大多是来自民间的。是民间思想意识与主流文化不相适应而产生的。山寨文化其实是一种亚文化,叫副文化,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但并不必然表现为反文化(anti-culture),反倒是主流文化的补充形式。对这种文化不必大惊小怪。“但是,作为山寨文化要有一个原则,要有一个界限,不要把这种副文化形态当文化形态,那就麻烦了。”
“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教授指出。
尽管如此,山寨的积极一面不应抹杀。“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李宗桂认为,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李宗桂甚至把这种思考上升到社会体制的角度。“山寨文化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够完善国家的一种必然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是属于体制外的文化。在政府管制体制中,山寨文化没有存在的空间。要生存,要发展,就只有在体制外空间,只能在体制外循环。但正是这种体制外发展的现象,客观上刺激、纠正着体制内机制的健全,客观上促使体制内行业对于自己的服务素质、利润(有时甚至是暴利)空间的反省。”(编辑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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