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来自日本驻英使馆。因为你谈及了日本和“尖阁列岛”,所以我必须有所回应。首先,你提到了受害者问题。中国成为受害者的经历是七、八十年前的事,现在我们不是在讨论受害者,而是在讨论法治问题。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公约》对通过仲裁解决争端有明确规定,中方理应接受。对于“尖阁列岛”问题,中国虽不接受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但直到1971年之前,中方都未对“尖阁列岛”归属日本提出异议。中国似乎在操纵历史议题,而且有些过分。
主持人:你是在演讲,还是在提问?
刘大使:你应该向皇研所申请演讲。今天是中国大使在发表演讲,你的问题是什么?
问: 我想问中方为什么不设定完成“南海行为准则(COC)”谈判的具体日期?请你明确说明这一日期是什么时候。
刘大使:我认为你没有资格提这个要求,因为日本并非COC谈判当事国。你要求中方设定结束谈判的日期,这很过分,而且充满了傲慢。COC谈判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谈判,日本却急着要定谈判结束日期,岂有此理?COC谈判非常复杂,涉及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共同关切。中方已就积极推进谈判做出庄重承诺,也希望尽早达成协议。但中国要与东盟国家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我们不会人为设定日期。
关于钓鱼岛问题,我们可以花一整天时间讨论。简言之,中日两国政府高层和工作层已经多次讨论钓鱼岛问题。中方从未承认和接受《旧金山和约》。钓鱼岛是中国的一部分,是日本用战争手段从中国窃取的。“窃取”这个词不是我首创的,而是在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中明确阐明的,即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全部归还中国。二战结束后,中国陷入了内战,难以收复对钓鱼岛的管辖权。随着战后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特别是冷战开始后,日本成为美国盟友,美国因此改变了立场,不愿将钓鱼岛归还中国,事实就是这样。
问:感谢大使就南海问题所做的强有力的阐述。你认为仲裁庭对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没有仲裁权,这没有错。但仲裁庭反复重申其裁决不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为什么中方反复指责仲裁庭所作裁决实质是主权问题?
刘大使:首先,仲裁庭的裁决关系到主权问题,事实非常清楚。这也恰恰是菲律宾前政府提出仲裁的目的所在,他们想通过仲裁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有人说,菲方为此次仲裁花销高达3000万美元。有谁会相信他们花这一大笔钱仅仅是为了裁决一些无人居住岛礁的地位问题。我想,他们还不至于愚蠢和疯狂到这个地步。事实上,菲律宾想通过仲裁否定中国对有关岛礁的主权,这一目的非常明确。任何没有偏见的人,即便不是专家学者,也能从常识角度认清其真实目的。
其次,你怎么能将有关岛礁的地位属性与国家主权割裂开呢?仲裁庭表面上未直接就主权问题进行裁决,但实质上他们否定中国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权利。中国将南海诸岛视为一个整体,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仲裁庭却要把中国的主权与岛礁分割开来,以便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对这一险恶用心,我们看得非常清楚。
仲裁庭还完全否定中国包括断续线在内的历史性权利,这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中方已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作出了类似声明。为什么《公约》认可排除性声明?因为《公约》的出发点,是为主权国家处理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端创造和平环境,并不是想给主权国家制造麻烦。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大使就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政策立场所做的全面详细的介绍。我们期待今后有更多机会邀请你来皇研所发表演讲。再次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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