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英国内政大臣特蕾莎·梅将于13日就任英国首相。中方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中方一贯重视中英关系,愿继续本着相互尊重和互利共赢原则,同英国新政府共同努力,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两国关系“黄金时代”继续深入向前发展。
问:你说中方不会接受提前发布的仲裁结果文本,那么仲裁结果正式公布后,中方是否会作出回应?
答:我在回答路透社记者提问时已经说过了,我们不会跟它发生任何法律上的这种关系,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承认这个非法成立的机构。
问:据报道,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马姆斯特罗姆在华发表演讲称,为达成中欧投资协定,中国需建立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欧盟企业对在华经商环境问题仍存在关切。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我也注意到了她的有关表态。事实上,改革开放38年来,中国政府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很好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现在外国在华投资的环境好不好,应该由市场说了算,由数字说了算。我可以给大家举一些数字。2016年1至4月,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298家,同比增长6.5%,其中,欧盟28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555家,同比增长5.1%。欧盟投资者已经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中国仍是世界和欧盟投资者青睐的一片热土。
我还是想强调,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为各国在华投资企业提供良好投资环境的政策不会变,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不会变。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和回旋余地巨大,我们愿继续同各国分享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
问:我们注意到,美国口口声声以海洋法治的维护者自居,要求其他国家遵守国际法,但对自己和所谓盟友大开违法之门,长期以来对其盟友非法侵占中国岛礁视而不见。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你提了个很好的问题。我们在这个讲台上已经多次说过,在美国实施所谓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之前,南海地区、本地区是非常平静、非常和平的。后来美国人来了,搞了所谓的“再平衡”,这个情况才发生了变化。在美国推行所谓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之前,本地区现有的一些争议是存在的,相关国家之间也不是说没有矛盾,但总体上本地区国家是能够很好地维护这一地区和平、稳定、安全的局面。不管美方怎么解释,事实就是,在美国推行了“亚太再平衡”战略之后,本地区情况发生了变化。
美国某些人口口声声以海洋法治的维护者自居,但却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达成34年之后仍然拒不批准《公约》,口口声声要求别国接受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自己(大家可以去查一查国际司法的实践)却避而远之,甚至拒不接受国际法院这一联合国最主要的司法机构作出的判决和命令。这种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投机做法,只能严重侵蚀国际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这才是真正危险的,这才是需要国际社会高度警惕的。
问:有报道称,越南指责中方海警船上周六在越南附近海域使一艘越南渔船沉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7 月9日19时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接越南海上搜救中心通报,表示一艘越南籍渔船在南海永兴岛东南55海里处沉没,船上5名越南籍渔民全部落水,请求救援。接报后,中方立即协调“南海救118”和“海警45102”船前往现场开展搜救,并播发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及时实施救助。据了解,目前越方遇险渔民已被全部救起。
追问:中方是否被通报渔船沉没的原因?
答:刚才我已经比较详细地把我所掌握的情况告诉你了。
问:我的理解是不管中方是否愿意,仲裁庭都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预先发送裁决结果文本,中方是否有公开的电子邮箱接收?
答:我刚才已经回答这个问题了。因为我们不承认这个非法的机构,所以我们不会跟它发生任何法律上的、司法上的关系。至于有关方面想尽一切办法试图造成这样的印象,这是徒劳的,是没有意义的。
问:有中国媒体称,如裁决结果对中方不利,中方可能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从哪来的。我只能说,自从1996年中方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我们就是这个《公约》忠实的执行者、维护者。同时我也想说,中方从来都强调各方要完整、准确地履行《公约》,而不是像个别国家一样只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适用、甚至采取一些本身实际上违反《公约》规定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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