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报道 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月刊3月号刊登题为《俄印巴中四角关系与J-10外销》的文章称,俄、巴关系出现南亚历史上重大的地缘政治变动,就长远而言,会促使俄装备进一步进入巴基斯坦。
文章说,除了发动机不会再有政治障碍之外,歼-10战斗机能否出口巴基斯坦的问题,有可能比过去更加明朗化。
众所周知,歼-10A/B试用AL-31FN发动机,俄国防工业高级官员多次公开声称第三国出口AL-31FN需要获得俄罗斯认可。巴基斯坦是最早研究歼-10的国家,早在2006年就表示正在研究进口FC-20(歼-10出口型)的可能性,谈判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巴空军消息来源表示,当时巴基斯坦空军需要36架FC-20。
歼-10在2006年并未完全解禁。为何巴基斯坦能够独家获得FC-20的出口权?文章推断,这极有可能是在歼-10的研制过程中,除了以色列LAVI技术的帮助之外,巴基斯坦让中国人参观、了解F-16的技术和结构,因此对歼-10的发展有贡献。
追究FC-20未出口的原因,存在以下可能性:一、巴基斯坦严重缺乏资金,尤其是在购买了F-16 Block52和SAAB-2000预警机之后,就连JF-17第三个中队迄今都尚未换装;二、发动机的制约,在WS-10A发动机尚未成熟之际,要出口歼-10,AL-31FN发动机的许可权问题就被提到桌面上;三、成都飞机公司产量无法跟上进度,目前生产的歼-10A/B,只能满足中国空军的需要。平均每年以一个团28架的生产速度推行,迄今装备了9个团,而中国空军、海军还在等待大批量换装。
如今,俄巴签署了军事合作协议,莫斯科彻底解除了对巴基斯坦武器禁运,第二个问题几乎不再存在。
什么情况下,俄会为中国出口战斗机配备俄式发动机?文章援引俄国防工业界高级官员的话说,只有在战斗机出口不影响、不冲击俄战斗机市场的前提下,俄才会允许中国出口RD-33或其他发动机。
依据这样的论断,未来不仅是在巴基斯坦市场,在其他国家市场,如果该国空军只确定选择中国战斗机——歼-10,那么俄有可能考虑对 AL-31FN的第三国出口发放通行证。这里必须考虑到乌克兰危机后,俄中政治关系的巨大改善,因此出口歼-10搭配AL-31FN的政治障碍,比任何时候都小很多。
文章说,2014年的珠海航空展可以看出,歼-10的出口向前迈进了一步。中方公布了歼-10A的尺寸。歼-10尺寸是首次公布,这意味着中方向国际市场透露了更多的歼-10资讯。中方设计师当初的预见是正确的,战斗机正在向大型化迈进。但是歼-10的材料工艺相对落后。
2014年的珠海航展上还可以注意到歼-10展示了外挂能力。这也是首次展示。在目前阶段,JF-17的外挂武器比歼-10A更加丰富多彩。但歼-10A是比JF-17更加大型化的战斗机,如果需要,两者的武器是兼容的,可以互相挂载。
再看巴基斯坦空军对未来战斗机的需求。首先看JF-17,其生产速度异常缓慢,7年生产50架,每年平均只生产7架左右。这样慢速生产的原因,主要是预算集中到F-16的购买、升级换代上。
至于其他的“幻影”III/5,无论再如何改良也是落伍的机种,所以巴基斯坦空军的确还需要相当数量的先进战斗机。因为账面上,F-16(76)加上JF-17(50)总共只有126架比较先进的战斗机,依据巴基斯坦的作战需求,这一数量远远不够。这就为歼-10甚至俄式战斗机今后30年进入巴基斯坦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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