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哨兵发现一名男子拿着高倍望远镜向连队观望,当即将情况上报连队。连队派出官兵对该男子进行重点盘查后,发现其随身携带的除一本外国护照、一个高倍望远镜外,还有一部拍摄有多处军事设施照片的相机。经调查,证实此人是一名间谍。
为了获利,福建省厦门市一男子在网上结识境外情报人员后做起了特殊的"兼职"——为境外情报人员刺探我国的军事机密。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旭亮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资料图:厦门军港。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某边防部队官兵在确保边关安全稳定的同时,不断加大防间保密工作力度,全力构筑起一条无形的“钢铁边防线”。
“电子哨兵”斩断探密触角
“离边境线不远处,有3个人戴着墨镜、提着小包,正在到处游荡!”近日,某边防连视频监控室哨兵在大屏幕上发现异常情况后,迅速向连长魏伟作了汇报。魏伟立即电话通知正在附近巡逻的小分队前去盘查。
该边防连驻守在一个有着200多年通商历史的国家一类口岸,这里既是商贸往来的咽喉要道,又是面向公众开放的旅游景点。由于地理位置和作用特殊,口岸附近不时闪现一些不法分子的诡秘身影。
“《反间谍法》第三条中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魏连长介绍说,针对该口岸的特殊环境,连队官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借助边防监控系统、营区监控系统等“电子哨兵”,架设起全天候的“天罗地网”。
2014年11月的一天,该连哨兵正在对进入边境地区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坐在监控值班室里的哨兵付崇崇利用摄像头拉近距离,即时观察检查情况。
透过一辆越野车的车窗玻璃,付崇崇发现车内一名男子正拿着高倍望远镜向连队观望。付崇崇觉得此人十分可疑,当即将情况上报连队。连队派出官兵对该男子进行重点盘查后,发现其随身携带的除一本外国护照、一个高倍望远镜外,还有一部拍摄有多处军事设施照片的相机。他们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安全部门通报情况,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证实此人是一名间谍。
近距离接触中,吉洋发现一名游客随身携带望远镜、夜视仪等物品,不禁心生疑虑。他一边示意战友盯紧这名游客,一边迅速将情况通报当地边防派出所。经调查,此人以游客身份到边境一线拍摄了大量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地形、地物照片,其实是一名企图刺探我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资料图:停泊在厦门军港的军舰。
“火眼金睛”识破诡秘身影
“边境禁区实行特殊的管理制度,非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2014年夏天,某边防连士官吉洋在执勤时了解到,几名境外游客准备到连队管辖的某边境界碑前合影留念,便按照驻地政府颁布的《边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立即予以劝说和制止。
近距离接触中,吉洋发现一名游客随身携带望远镜、夜视仪等物品,不禁心生疑虑。他一边示意战友盯紧这名游客,一边迅速将情况通报当地边防派出所。经前来处置的公安机关人员调查,此人以游客身份到边境一线拍摄了大量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地形、地物照片,其实是一名企图刺探我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
该边防连防区内有著名风景区,常有不法分子以旅游为名,伺机获取我边防军事情报。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连队官兵早已练就了一双双能够快速识别非法人员的“火眼金睛”。
“《反间谍法》实施后,我们执行任务时更有底气了!”连队战士刘伟高兴地说。2014年12月,刘伟在站哨时发现,有人从车中伸出照相机拍摄连队哨楼、边境线。刘伟上前盘查,对方却不配合。小刘立即将情况报告连队。官兵将车拦下后,发现此人包里有一套专业窃听器材,照相机中还存储有某防区两个连队的营区地貌、哨楼、野战工事等军事设施照片。
“依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刘伟介绍说,随即赶来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了照相机里的涉密内容,并将此人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