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九月,英籍救援工作者海恩斯遭回教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斩首,英国首相卡梅伦两路出击,派英军参与伊拉克空袭行动,并承诺出台新反恐法。最具争议性的构思是,到海外打圣战的英国公民,须满足英政府订立的条件才能返国,英揆此举不无「己所不欲施于人」之嫌。
卡梅伦出席布里斯班G20峰会前,到澳洲坎培拉国会发表演说,宣布英政府快将在国内颁布新反恐法,它将赋予驻守各出入境口岸的警方「没收护照」的新权力,阻止可疑人士出国,及阻止涉在海外参与圣战的公民回国,那些容许有问题英国公民登机的航空公司,面临被禁在英国机场降落。
英政府将不迟于本月底发表新反恐法草案全文,英国首相府力争国会从速进行审议及表决,冀能让新法于明年一月底生效。英国传媒披露,若那些现于伊拉克和敍利亚参与圣战的英国公民想返国,必须接受英政府开出的严苛条件,如被押解回英后立刻被起诉、接受保释定时向执法单位报到及参与复康治疗等要求,不接受这些条件的人士至少滞留海外两年。
估计目前约有五百名英籍人士在伊敍两地参与圣战,卡梅伦计划将「恐怖嫌犯返国之门槛」大大提升,无非想起阻吓作用。问题是,尚未出国者护照被没收后,手尾由英政府来跟,返国无门者滞留海外,英政府岂非将难题转嫁别国?
举例,若英政府怀疑一名公民加入IS,而该名英籍人士因与英政府交涉不果,无法乘机从其他国家机场登机返回英国,那么,即使他持有的英国护照获其他国家或地区承认,在现实世界中他已经成为无国籍人士。再讲,既然此人涉干犯之罪行严重得足以被禁回国,缘何英政府不主动将他带回本国审讯?
英政府不得不留走栈位,一旦无法将此类人士入罪,便要将其释放,后果可大可小。退一步说,若肯悔过人士被定罪,他们日后或愿意现身说法,代英政府力证恐怖组织妖言惑众。英政府酌情处理每项返国申请,势耗用大量人力资源,闭关自保措施实践起来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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