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日上午8时30分许,在韩国全罗北道扶安郡以西144公里海上,一艘中国渔船“鲁营渔50987号”上的渔民遭到韩国海警方盘查。(韩联社)
中韩因渔业纠纷又发生一起血淋淋的命案。10日上午,韩国海警在盘查中国渔船过程中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韩国海警开枪击中中国渔船船长,致其身亡。事发后,韩国海警立即召开记者会,称中国渔民进行了“强烈反抗”,强调当时“事态紧急”,凸显自己开枪的“必要性”。韩国政府就这一 “事故”对中方表示遗憾。中国外交部则对韩方采取暴力执法导致中国渔民死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韩方认真彻查事件,严肃处理责任人。中韩之间已多次发生类似血案,既有中国渔民被韩国海警开枪打死的“先例”,也发生过中国渔民刺死韩国海警的事件。在“暴力抵抗”和“暴力执法”的相互指责中,如何避免悲剧重演成为摆在两国之间的紧迫问题。
据韩联社10日报道,当天上午8时30分许,韩国海警在盘查涉嫌在全罗北道旺嶝岛以西144公里海上进行“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鲁荣渔 50987”号时,与中国渔民发生肢体冲突,韩国海警用K5手枪连射3发空弹和8发实弹进行警告。在此过程中船长宋某中枪,此后被紧急送往韩国木浦医院救治,但最终伤势过重于11时10分许身亡。木浦负责救治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宋某身上有6至7毫米的伤口,看似由子弹进入身体后产生,且宋某肺部、肝脏和肾脏均受损。对宋某进行CT扫描的结果显示,长达1.6厘米的弹头留在体内,腹部淤肿,应该是在枪弹穿入过程中产生的。
韩国海警随即召开记者会,为开枪辩解。《韩国日报》网站称,当天指挥“镇压”中国渔民的韩国海警特工队队长权某表示,当时登上中国渔船的两名海警被三四名中国渔民“按住脖子”,因此“情况非常紧急”。权某还称,当时是根据海警的“枪支使用守则”进行射击的。
韩国纽西斯通讯社引述韩国海警的说法称,随着本月16日中国黄海禁渔期即将解禁,韩国西海(即黄海)地方海洋警察厅所属的木浦和泰安海警联合对 “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进行打击。10日上午7时45分左右,泰安海警署下辖的“1507”舰抓获1艘中国渔船,8时7分左右,木浦海警署下辖的 “1508”舰抓获另外1艘中国渔船。这时在周边的包括“鲁荣渔50987”号在内的4艘中国渔船涌上来,试图将被抓获渔船救走。报道描述称,数十名中国渔民拥到船上,与20多名韩国海警发生肢体冲突。中国船员挥舞“各种凶器进行集体抵抗”,而部分韩国海警要么安全帽掉落,要么“脖子被中国渔民勒住”。韩国海警发射实弹后,中国渔民撤离,遭遇激烈抵抗的韩国海警准备放弃原本抓获的中国渔船返航。但是上午8时55分左右,已经逃走的“鲁荣渔50987”号打来无线联系电话,说船上有患者要求救援,实际就是船长宋某被子弹击中。随后宋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木浦医院。
木浦海警署长崔昌三1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将彻查造成中国渔民死亡的原因,同时要对余下的中国船员以妨碍公务执行罪名进行司法处理。被抓获的中国渔船将于11日上午到达位于木浦市的海警专用码头。20名中国船员中,已有2人在木浦接受调查,剩余18人将与渔船一起抵达木浦。
虽然韩国海警极力将责任推卸给中国渔民,但他们的说法并非没有漏洞。据韩国SBS电视台报道,韩国海警当天在介绍本次情况时使用了抓捕中国渔船的录像,但海警使用枪支时的录像却不见踪影。海警方面的解释是,“由于头盔上的摄像机电池发生漏电事故”,因此并没能明确录下当时开枪时的影像。 海警相关人士“自信地”表示,即使没有使用枪支时的录像,但依靠抓捕过程的录像“足可以说明”事故原因。《韩国日报》报道称,虽然此次海警使用枪支的外部条件 “似乎具备”,但问题在于使用过程。“枪支使用守则”第三条明确规定,开枪应该对准对方大腿以下部位射击,尽量减少伤害。但此次中国船长遭受的是从背后由下到上的身体贯通伤,因此有必要查明当时如此开枪是偶发事件还是当时就是对着中国船长身体开枪。此外,当时是谁开的枪,警告性射击后有无停顿就直接实弹射击等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都应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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