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7日,湖北汉口发生一起二十多名美国空军士兵集体强奸中国名媛事件,史称“景明大楼事件”。
1948年7月22日,住在景明大楼5楼的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大班(即副经理)利富,联合美国空军军官乔治林肯把先后在江汉歌厅搞乐队的菲律宾人赛拉芬找去,决定由赛拉芬负责在利富住处景明楼组织一场舞会,要他代邀中国妇女参加,让她们一是伴舞,二是伴宿,不许中国男人参加。赛拉芬领命后,立即跟他的中国姘妇章月明等商量,决定由章月明出面邀约中国妇女。失业舞女曹秀英得知此消息后见有利可图,马上邀约十余人,连曹秀英的女儿也参加了。当然她们都以为只是伴伴舞,根本不知还要伴宿的事。舞会共有三十多人参加,其中有达官巨贾的太太和小老婆,也有不少名门闺秀。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三十二岁的曹秀英,而年龄最小的则是曹秀英的15岁的女儿。
8月7日晚7时许,参加舞会的人均已齐集景明大楼5楼,除舞伴全系中国妇女外,二十多名“男宾”则全部都是外国人,其中以美军最多。晚上9时30分,利富的仆役刘忠泉将电梯上锁,舞会旋即开始,在阵阵加紧的乐曲中,人多舞急,酒气缭绕烟雾弥漫。洋人们丑态渐露:有的强吻女伴,有的掐腰摸身,一个美军军官竟将女伴当众搂起随即按倒在地将其内衣短裤扯破。此时电灯熄灭,乐队人员溜走,妇女呼叫之声不绝。
8月7日深夜12时许,侥幸逃出虎口的歌女巧巧将经历的情况告知汉口市保安警察总队,随后市警察局派分局巡官马步云带了警察前去侦察。
马步云等到达景明大楼时,遭遇外国人阻拦不准上楼,又是几番请示联系侦查人员才准上到5楼。这时已是8日凌晨3时许了,现场仅剩下利富和乔治林肯二人,他们只说是一场舞会已经结束,而地上和沙发上来不及收捡整理的衣裤早已出卖了他们。警察什么也不敢说,只有怏怏而归。
8日上午,《中国晚报》记者杨钰通过关系了解到一些情况,并在当日的《中国晚报》上把这桩丑闻捅了出来,据称有的妇女竟被轮奸达三次。
惨案发生后,国民政府尽力封锁消息,以顾全“国家名誉”和“盟邦友谊”。为了平息事件,政府传讯章月明、曹秀英等五人,要他们承担罪责。1949年4月1日,国民党汉口市地方法院将章月明等五名受害者各处有期徒刑,罪名是“妨害风化、意图营利”,而事件真正的罪魁祸首却一直逍遥法外。更不可理喻的是,在受害者中,很多是国民党高官的家眷。其中还包括当时武汉市参议会议长张弥川的二太太和某行政首长(不愿透露具体姓名)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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