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5日,一艘悬挂外国旗帜的货船“新星号”被俄罗斯军方击沉,8名船员失踪,其中包括7名中国人。时隔四年,笼罩在“新星号”货轮上空的迷雾依然没有完全散去。经查,“新星号”是一艘在塞拉里昂注册的香港货轮,向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供应大米,大米卸船后,因质量低劣,遭到收货方拒收并起诉,要求法院扣留这艘船。“新星”号所属船务公司怕吃官司,擅自离开纳霍特卡港。
最初传来的消息指出,俄罗斯方面向这艘民用船只开火大约500次,并眼看船只沉没,而未出手救助船上人员。16号,俄罗斯安全总局滨海分局边防总队发言人陈述事情经过,称边防部门2月12号在雷达上发现“新星”号货轮违反俄国出境法,擅自离开纳霍特卡港,非法穿越俄罗斯海域,俄边防总队立即派出两艘炮艇拦截。
俄炮艇在追击中,要求货轮停船接受检查,遭到拒绝,俄军舰被迫3次向货轮发出停船警告。在追击“新星”号十多个小时後,货轮遇到极其复杂的海象,当时海风达到每秒28米,海浪高达6至7米,货轮呈30度倾斜,16名船员放弃货轮登上两艘救生艇逃生。因此,导致货船沉没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查证。
与俄罗斯边防总队的说法截然相反,“新星”号的香港船主,19号发表声明,谴责俄军是肇事元凶,称在卸货过程中,遭到接受大米的俄罗斯收货方勒索,而卸货完毕之后,对方迟迟不为船只办理离港手续。12日终于获得同意后开航,在公海遭到俄军方追击。俄军舰连续几个小时,使用重机枪和火炮持续攻击“新星”号,导致船体多处破损,海水涌进。俄方还强令“新星”号返回纳霍特卡港。
沉船事件发生之后,“新星号”母船东浙江通宇公司已经向媒体表示,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通宇的损失。吉瑞祥本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支付部分死者家属和船东方面的赔偿后,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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