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3日电中央档案馆13日公布了日本战犯相乐圭二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相乐圭二1954年11月笔供,他1916年出生在日本福岛县。1937年4月驻扎伪满洲国三江县。1938年7月起任步兵少尉小队长、中尉中队长、警备队长、代理大队长、大队长等职。日本投降后,投阎锡山部,任少将参谋长、团长等职。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7月27日,奉大队长“要好好地斩杀”之命,参与对八路军俘虏的斩杀行动。“我就用军刀砍死了其中的40岁左右像个农民的人1名”。
1938年10月26日,由南宫县向新河县进攻之际,“我用军刀砍下了在凹地里隐藏的1名青年住民的手臂”。
1940年5月,在神池县,“射杀便衣民兵3名”,“在八角堡南门外枪杀了中队从大严备镇附近逮捕来的民兵2名”。
1940年7月,在朱家川一带抓捕了12名住民审问拷打,后“以刺刀刺杀了8名,射杀了4名”。另外,还“逮捕了行宫墕附近住民约70名左右,于行宫墕东边约1000米地方,把其中30余名用土埋其半身,以机关枪扫射,全部把他们杀害了”。另本部的和泉军医中尉和条田卫生军曹共同将八路军休养所中1名重病员“作为活人解剖手段把其杀害了”。
1940年9月,参加对八路军百团大战的反击作战,在任家村“第3中队长加藤友记逮捕了该村住民20名,于宁化堡把其全部射杀了”。
1941年9月下旬,指挥袭击王家沟,发出号令:“看到日军的住民而逃跑的都是敌性分子,赶快给我杀光!经射击的结果,射伤了住民7名”。“于东寨镇我纵容其拷问了住民10名,轮奸妇女5名”。
1941年8月-10月中旬期间,佐藤特务工作队“逮捕、并拷问了居民约40名,其中打死、射杀、刺杀20名”。
1942年2月,“扫荡马家河村,下令射杀住民3名”。“下令追击向西方逃避的住民,结果射杀住民3名、射伤3名”。
“我于1937年4月起至1945年9月3日止,参加日军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罪恶事实,统计于下:即杀人总数为831名。杀人对象内计:男住民420 名,女住民14名,民兵98名,八路军兵员252名,抗日军兵员38名,俘虏兵员9名”。杀人手段计:射杀、刺杀、斩首、烧死、摔死、饿死、瘐死(坐监狱而死)。
“伤害总人数为:519名”。手段是:射伤、砍伤、踩地雷炸伤、刺伤。
“强奸中国妇女人数合计为34名”。
“逮捕了住民的总人数为112名,此外在战场上俘虏兵员的人数为368名,这些人送往后方后的处理情况不明。尚有逮捕、抓捕的经过拷问和殴打审问的人数为住民215名。此外抓捕和平住民作为踩地雷、领路、当马夫、担挑行李、以及无代价奴役其修筑军用汽(车)路和筑城工事的人数有1171名”。
“对八路军在战场上使用过毒瓦斯(赤筒12个)一次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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