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图解:南海争端中的中国渔民
菲律宾司法部昨天强行起诉9名中国渔民,另两名被抓渔民因尚未成年可能被遣返回国。这是菲律宾单方面升级南海争端的又一挑衅。菲方给中国渔民扣的“罪名”是“环境罪”,起诉方建议每名渔民被处以7万比索(约1万元人民币)的保释金,但法新社称,依照菲法律最高可判刑20 年,同时面临100万比索罚款。
上周菲律宾在中菲争议海域半月礁附近抓扣中国渔船,许多人怀疑是一场预谋,故意制造南海紧张。中方多次要求菲律宾立即无条件放人,但菲律宾均拒绝。菲律宾媒体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2日宣布中方将对菲律宾采取进一步行动,《菲律宾论坛报》提醒说,让菲律宾陷入被动的黄岩岛对峙就是因菲派军舰在争议海域抓中国渔民引起的。
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渔业协会会长丁之乐12日下午接受《环球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对菲律宾当局的做法感到气愤。他说,被扣渔民家属都希望家人赶紧回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院长庄国土昨天对《环球时报》表示,菲律宾根本无权在争议海域依照它的国内法来审讯中国渔民,这是跨界执法,越权审判,是不合法的。他认为,中国反击菲律宾的办法很多,有经济上的,也有军事上的。当前,比较适度的是,你抓我一个,我抓你两个。
“菲律宾单方面的审判,中国不会承认,它不是国际法庭作出的裁判,所以也一样不被国际认可。这只会更加激化菲中之间的对立。”日本大阪大学一名学者1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日本2010年曾逮捕中国船长,最后只能释放了事,而客观效果只是激化了日中对立,此次中国更不会因此在南海问题上后退,菲律宾的做法无益于争端解决。
新闻加点料
南海争端,中国为何不抓人?
12日,菲律宾扣押中国渔民事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该国司法部门以“非法盗猎”罪名“起诉”9名中国渔民。如罪名成立,9人将面临最长20年的牢狱之灾。近年来,一些南海争端国频繁采取刑事管辖措施对我国渔民予以抓捕并追究刑责,而对非法进入我国南海海域捕鱼的外国渔船和渔民,中国却几乎没有行使刑事管辖权,个中原因除了客观环境的纷繁复杂,也有制度层面的长期缺失。
一、对中国渔民实施刑事手段,菲律宾暗藏祸心
以刑事罪名先抓捕再诉讼,菲律宾经常干
南海争端中,各国对中国所谓法律意义上的"执法"有两种形式:一是抓扣我国渔民后在罚款的同时,没收船上通信设备和食品,一般不进入到刑事程序。越南一般采取这种"执法"方式。另一种方式是以相关刑事罪名予以抓捕,进入司法程序判刑,菲律宾在行政执法时常采取这种形式。
2004年1月10日,17名中国渔民于菲律宾巴拉望省附近海域从事捕捞作业时被逮捕。其中14名渔民被菲地方法院判处6年6个月零7天监禁,同时以非法捕捞罪被罚款10万美元并没收船只。2006年6月19日,菲律宾同样在巴拉望附近水域扣留了一艘中国渔船和8名中国渔民,8名中国渔民被控以非法入境、盗鱼和猎捕保护生物等罪名。
“情绪化执法”让中国渔民频频丧命
由于主权争端南海海域发生犯罪的刑事管辖呈无序状,南海周边一些争端国的执法人员常"情绪化"地采取海盗式的执法方法,粗暴残忍,有些国家的执法人员在抓扣我国渔船和渔民过程中开枪袭击,甚至向我渔船燃放炸弹。例如,2000年5月26日,在没有任何警告的前提下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用冲锋枪向中国渔船进行了扫射,导致船长心脏被击穿,当场死亡。2006年,菲律宾武装渔船以"海盗"形式对我渔民发动袭击,将海南省琼海4名渔民打死。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执法。
实际是借刑事手段刻意“宣示主权”
据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不完全统计,1989年至2010年周边国家在南海海域袭击、抓扣、枪杀我渔船渔民事件达380多宗,涉及渔船750多艘、渔民11300人。其中25名渔民被打死或失踪,24名渔民被打伤,800多名渔民被判刑。
这些国家的所谓"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行为,很大程度上被他们视为"宣示主权的行为"。例如,1995年62名在南沙仙娥礁捕鱼的中国渔民被菲律宾当局扣留,在接下来近一年的时间内,被菲律宾公开开庭审讯28次,而且每次都要请许多记者来拍照。菲律宾当局通过夸张性地公开行使审判权宣称"主权"的意图非常明确。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