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国务委员杨洁篪在与越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通电话中,要求越方停止干扰中国企业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全面驳斥了越方有关错误言论,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定维护西沙群岛主权的严正立场。
5月4日,越南外交部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在中国西沙中建岛以南进行钻井作业“侵犯了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图为“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钻井作业位置示意图。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5月6日下午,国务委员杨洁篪在与越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通电话中,要求越方停止干扰中国企业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全面驳斥了越方有关错误言论,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定维护西沙群岛主权的严正立场。
杨洁篪强调,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中国企业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完全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越方对中国企业的正常活动进行干扰,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严重违背了双方关于维护海上稳定的共识和业已达成的有关协议,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并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背道而驰,损害了中越关系改善和发展的良好势头。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严正要求越方切实尊重中方的正当权益,立即停止有关干扰活动,纠正错误,以实际行动维护两国关系大局。
5月2日和4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先后召见越南驻华大使阮文诗并同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通电话,就越方非法干扰中国企业在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提出严正交涉。中国外交部并照会越南外交部,重申中方严正立场,并驳回越方无理交涉。
5月6日下午,国务委员杨洁篪在与越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通电话中,要求越方停止干扰中国企业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全面驳斥了越方有关错误言论,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定维护西沙群岛主权的严正立场。图为国务委员杨洁篪。
中国海事局5月3日发布《琼航警第0033 号》航行警告,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间,“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在以北纬15度29分58秒、东经111度12分06秒点为圆心,1海里为半径范围内进行钻井作业,其他无关船只禁止驶入。图为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
越南海警出动多艘船只试图干扰“海洋石油 981”号钻井平台正常作业。5月5日,中国海事局随后更新了“琼航警0034”航行警告,宣布将禁航半径扩大为3海里。同时,中国海警多艘海警船也前往相关海域。图为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称“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作业海区为越南专属经济区。
越南油气集团也发表通告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2014年5月2日已将海洋石油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在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距离越南海岸线120海里的北纬15度 29分、东经111度12分的位置进行定位。图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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