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温世珍
人民审判 处以极刑
抗战胜利后,温世珍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汉奸竟受到国民党政府的百般庇护。 1945年 8月,军统局头子戴笠飞来天津,打着惩治汉奸的旗号,先是将温世珍、王荷舫等“拘押”在王荷舫家中,后又移交天津地方法院第三监狱,与周迪平、徐树强等羁押在一起,但对他们押而不判。这些汉奸以金钱收买相关人员后,监狱当局为他们特辟了粉刷一新的专室,躺的是席梦思软床,盖的是绸缎被褥,抽的是美国香烟,喝的是陈年佳酿。逢年过节时,叫来聚合成的厨师给他们开小灶,闲来无事,终日以打麻将、打牌、下棋打发时光,家属也可以随时接见。他们住在这里,无异于住在高级宾馆中。在天津解放前夕,法院竟以虚构的“天津法团”名义,将温世珍保释出狱。
1949年 1月 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法院很快就将温世珍逮捕归案。老百姓强烈呼吁将这个作恶多端的卖国贼处以极刑。《天津日报》在“献媚日寇屠杀中国人民大汉奸温世珍罪恶滔天”的标题下,以大量文字报道了天津市民对温世珍出卖祖国、残害人民罪恶行径的揭露与控诉。宜兴埠民众还举行了 3000人的群众大会,到会的群众和烈士家属纷纷控诉恶霸温士玉依仗其叔父温世珍的势力,为非作歹,残害群众的罪行。台上控诉的人说到伤心处声泪俱下,台下的人群情激奋,振臂高呼:“枪毙大汉奸温世珍!”“别再让他糟蹋人民的小米了!”
在天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温世珍还诡称,他担任市长的肥缺不是出于自愿,是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秉承日本外务大臣松冈洋佑保荐的。
审判员问他,松冈洋佑为什么要保荐你呢?他竟说,日本人最怕贪污,因为他操行很好,廉洁自爱,才选中了他。但他的罪行昭昭,岂容抵赖!为此,天津市人民法院组织了专案组,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很快就查清了他卖国殃民罄竹难书的罪恶。
1951 年 6月 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处长兼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笑一,审判员刘云峰做出严正判决:“查该逆自‘九・一八’前,即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后在日寇的羽翼下,历充汉奸要职,效忠日寇,出卖祖国,罪行极大。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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