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潜藏的巨大经济利益日益显现,相关各国的围绕北极权益的博弈也渐次浮出深海,开始呈现“冰融相见”之势。(资料图片)图片来源:中国广播网
加拿大国防部长彼得・麦凯3日宣布,加拿大近期将在北极地区举行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军事演习。
俄罗斯媒体立刻指出,麦凯此番讲话明显是对俄国防部长谢尔久科夫关于北极讲话的“快速回应”。
谢尔久科夫7月1日证实,俄罗斯拟向摩尔曼斯克和阿尔汉格尔斯克等地派驻两个特种旅,以维护俄在北极地区的利益。他透露,俄军总参谋部正在制定这两个旅的组建方案,包括确定驻扎地、武器配备、部队人数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麦凯3日表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强化加拿大对北极地区的影响,证明我们在北极的常年存在。”
据悉,加拿大这个代号“北极熊”的军演将分几个阶段在埃尔斯米尔岛和巴芬岛附近进行,包括CF―18战斗机、侦察机、军用运输机、军舰在内多种武器装备参与。
“要坚定而持续性地捍卫北极利益”
俄罗斯政府和军方对北极经济与安全潜力日益加强的关注,几年来不断在付诸言行,近来力度更明显加大。
俄总理普京6月30日在叶卡捷召开的统一俄罗斯党地区工作会议上强调:“作为北极大国,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破冰船队,俄罗斯将无法生存。”
按普京的规划,从2012年到2020年,将建造3艘核动力破冰船及多艘常规动力破冰船,以保证俄在北极地区工作的稳定开展和从太平洋到大西洋船只的正常通航。
普京说:“毫无疑问,俄罗斯打算扩大在北极地区的存在。我们准备与外国伙伴及所有邻国进行开放性的对话,但将坚定并持续性地捍卫自身在此地区的地缘战略利益。”
普京和谢尔久科夫的这两天的讲话,充分反映出俄对北极地区的关注程度正在明显提升。
关注北极已经300多年
早在彼得大帝时期,俄罗斯就开始关注北极。为显示沙俄帝国的影响力,俄多次组织探险队对北极进行考察,收集相关地理和地质信息。
在18~19世纪的所谓“北方探险”期间,沙俄就已有居民进住北极地区。到19世纪前半叶,俄罗斯建立了12个大规模的居民区,分散在阿拉斯加――直到1867年将阿拉斯加卖给美国。
20世纪30年代,苏联开始对北极进行资源开发,并向北极地区“适度移民”。
1948年,苏联科学家在北冰洋底发现一条绵延2000公里的罗蒙诺索夫海岭,认为它是西伯利亚大陆架的自然延伸。这至今仍是俄罗斯对北极地区领土诉求的“科学依据”。
冷战时期,苏联曾在北极地区建立军事基地,进行频繁的军事活动(包括进行地下核试验),其中北极地区不冻港摩尔曼斯克在苏联的对美战略核威慑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冷战结束后,北极问题曾一度降温,直到俄罗斯的“插旗行动”再次打破平静。
2007年8月2日,知名北极专家、时任国家杜马副主席的奇林加罗夫,率领俄罗斯科考队员乘深海潜水器从北极点下潜至4000多米深的北冰洋洋底,并在洋底插上了一面钛合金制造的俄罗斯国旗。此行动成功后,普京亲自给科考队员打电话表示祝贺,强调这一行动展示了俄罗斯国家的真正实力,具有重要地缘政治意义。
2009年3月,《俄联邦2020年前的北极政策及远景规划》出台,明确界定了俄罗斯在北极的各种利益。
2010年,俄国家安全会议批准“北极战略”,计划到2016年把北极打造成俄战略能源基地。
2010年9月,普京总理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北极论坛上宣布,俄政府将在未来30年投资3500亿美元开发北极地区。
“北极是俄罗斯的战略储备”
俄罗斯大力推行“北极战略”的实质,就是要强化其地缘政治大国地位。
俄罗斯欲借占领部分北极地区,弥补其因失去欧洲势力范围而造成的遗憾,同时希望控制北冰洋,进而控制世界经济新走廊。更重要的是,可以借开发北极地区经济的同时在军事上从东西两侧威慑欧美。
俄军事专家指出,北极圈与世界主要大国和军事强国有着最短距离。俄从北冰洋发射的洲际导弹只需10分钟就可对美国腹地进行有效核打击,美国的反导系统根本来不及拦截。正因如此,普京曾毫不讳言地强调:“北极是俄罗斯的战略储备,是俄罗斯国家发展和未来保持大国地位的战略储备。”
“北极纷争的结果不是由国际法,而是由军事实力决定的”
为力保这一战略储备,俄政府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力求领土要求合法化,于2001年向联合国提出对有争议北极领土归属俄罗斯的具体资料和证明。同时,俄利用武力配合司法手段,保护在北极的既得利益,强调俄将对入侵本国“北极领土”的一切敌对行动给予坚决回击。对此,俄媒体的表述是:“北极纷争的结果不是由国际法,而是由军事实力决定的。”
自然,俄罗斯在北极地区日渐升温的动作,已引起北冰洋沿岸其他国家的警觉和不满。
加拿大、美国、丹麦和挪威为捍卫各自在北极的利益,一方面纷纷制定各自的北极战略,加强对北极资源的控制和开发,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在北极的军事存在,为将来可能爆发的军事冲突作准备。
“北极圈八国”欲闭门瓜分权益
为防止各国围绕北极的争夺失控,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美国8国于1996年成立了北极理事会,探讨相关各国在北极的行为准则。
今年5月12日,第七届北极理事会会议在格陵兰岛首府努克举行,与会国家就未来开发北极石油、矿产、渔业和航运资源的合作与协调进行商讨,并签订了北极理事会的第一项正式协议《北极搜救协定》,就各成员国承担的北极地区搜救区域和责任进行了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目前并没有一个专门关于北极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北极圈八国”,尤其是俄罗斯、加拿大、美国、丹麦和挪威5国因此不愿有新的国际条约来约束他们的行动,而想利用地理位置优势通过闭门磋商解决事关北极的重大问题,大有不让其他国家染指北极之意。
“虽然20年甚至40年内仍看不到回报,但是争夺已经开始……”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国际条约缺失的情况下,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国来说应是重要约束。
根据该公约,每个国家领海的宽度为从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每个国家有权在领海以外拥有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沿海国对这些海洋区域享有包括资源的勘探开发等多种权利。
根据此公约,各国大陆架外的公海资源不属于任何国家――这为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留下了空间。未来在这一国际海域上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间无疑也将形成博弈。
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外,与北极问题直接相关的国际条约还有1925年生效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该条约目前共有41个缔约国,中国也是缔约国之一。
该条约明确规定北极地区不得用于战争目的,缔约国国民有权自由进入,并在遵守当地法律的条件下平等从事海洋、工业、矿业和商业等活动。
作为《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的缔约国,中国也有权进出地处北极的群岛地区从事科研等活动。而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中国有权分享“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利,有权进入北极公海地区行使包括海洋科学研究在内的公海自由。
可以预见的是,北极即将展开的开发将深刻影响全球经济和地缘政治格局,也必将对中国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面对北极潜藏的丰富资源和巨大战略价值,相关国家早已纷纷玩起“跑马圈地”策略,唯恐在这场利益争夺战中掉队。
如何与相关国家共同分享到北极地区所蕴涵的属于全人类的资源,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来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正如俄国防部战略技术分析中心军事专家安德烈・约宁所说:“虽然20年甚至40年内仍看不到回报,但是争夺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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