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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称中国严密监视冲之鸟礁 日应“捍卫主权” |
www.sinoca.com 2011-06-20 环球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实习记者赵文杰报道 日本《产经新闻》6月20日发表评论说,随着海洋权益的不断扩大,中国正在加快实施确保制海权的战略;评论还称中国国家海洋局向太平洋派遣渔政和勘测船只,以及中国海军导弹驱逐舰在冲之鸟礁附近演练“违反国际公约”,日本应该“坚决捍卫自己的主权”。
《产经新闻》评论称,根据《国际海洋法条约》的定义,冲之鸟应该是“岛”而不是“礁”,所以其附近应是日本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中国认定冲之鸟为“礁”所以反对日本的经济专属区提法。评论称,中国此举意在海洋版图的构建。因为冲之鸟礁位于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中间的要冲,战略地位极其重要。
评论还提到,最近越南和菲律宾因“无法忍受”而进行了保卫领土的行动。今后,中国肯定还会有“威慑性的行动”。对此,《产经新闻》认为,以日美同盟为基石进行应对自不用说,菅直人访问印尼时达成的共同对抗中国的海上安保合作也是理所应当。只是日本自身也应该有应该做的事。日本政府“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上个月决定在冲之鸟建设岸壁和临港道路,此事应尽早完成。与此同时,还要完善能够保卫冲之鸟的海上安保体制。 评论最后说,日本现在应迅速行动起来“保卫主权”。
冲之鸟礁位于琉球群岛以南海域,南北长1.7公里,东西宽4.5公里,一直无人居住。其地质构造属于珊瑚礁,本来由6块岩礁组成,但由于长年被海浪侵蚀,正在不断没入海面或消失,现在只有两块岩礁露出水面。冲之鸟根本不是岛,但日本当局多年来“小动作”不断,千方百计想将其变成“岛”。
中国一直都反对日本关于冲之岛礁是“岛”的说法,因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岛屿首先应是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其二要维持人类生存,还要能够适合于人类居住。冲之鸟既不是自然的,也没有淡水、没有种植植物,既不能维持人类生活,更不能维持人类的居住条件,因此不符合“岛”的定义,也不具备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条件。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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