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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北非乱局折射美国“互联网自由”的双重标准 |
www.sinoca.com 2011-05-30 北京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当今,互联网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对社会运转、个人思想行为甚至国家兴亡都产生着巨大影响。不久前,我国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把对互联网法规的制订、相关业务的布局规划、违法违规网站的查处,当然也包括应对网上的颠覆活动,统统管起来。目前,中国网民已达4.57亿人,网站达百万之多,政府实在有必要维护互联网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可以这么认为,这个办公室的设立是国家应对信息化带来的挑战所采取的保护国家和网民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
美国历来重视互联网的建设。2010年5月,美国在美军战略司令部下面组建了网络司令部,其任务是保障美国网络安全。如何保障呢?其司令部的设想是:应采取攻势,实行“先发制人”打击策略。譬如,当发现敌方可能对美国目标发动网络攻击时,美方应抢先封杀对方网络;追踪发现敌方使用恶意软件时,美方可设法修改敌方电脑所用代码,使相应软件失效。细细琢磨这些话的意思,实际上意味着美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动手,向对手或潜在对手发动攻击。
美国往往利用网络渠道颠覆它所不喜欢的政府。今年以来,在中东、北非的动乱中,美国操纵“脸谱”、“推特”等社交网络发挥了串联、煽动的作用,导致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下台,阿拉伯世界动乱蔓延。这种状况对美国干涉该地区国家内政,实行分而治之十分有利。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因而受到极大鼓舞。今年2月,她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演讲中高调倡导网络自由,决定投资2500万美元开发新技术,使“压制性国家”的网上活跃分子、持不同政见者和一般公众能够“绕过网络检查”。她还把“毫无控制的网络进入”定为一项需要优先实现的“最高外交政策”。
人们记得,2010年初希拉里就宣布,美国将把“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今年4月希拉里在美发表《2010年度国别人权报告》时,再次强调网络自由化,甚至上纲上线,把它列为保护人权的标准之一。
事实上,网络自由化也是一把双刃剑。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认为,互联网可能是建设性的、有益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能够摧毁社会体系、对人们健康和生命造成直接损害的力量。欧盟刑警组织坦承,互联网已成为欧洲有组织犯罪的主要工具,主要用于走私毒品、贩卖人口、洗钱、网络犯罪等。欧盟刑警组织为此感到担忧。
为了避免互联网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瑞典等国家都制订了相关法规,设立了专门机构,对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管。美国联邦和各州自1978年以来先后出台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1996年出台了《电信法》,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2010年6月24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国土安全与政府事务委员会通过对2002年国土安全法案的修正案《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来关闭互联网;美国各大商业网站亦依托国家相关法律对网络内容进行监管。除美国外,法国于2006年通过了《信息社会法案》,英国则有“互联网监看基金会”帮助监管,对互联网内容总体管理较松的瑞典,近年由于涉及少年儿童的网络色情犯罪问题渐趋严重,也开始多方行动加强监管,净化网络环境。
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美国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进攻性的架势,极力标榜和鼓吹互联网自由,要求别国提供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自由”,并以此作为外交施压和谋求霸权的重要工具。但美国实行双重标准,对包括自身在内的西方国家实施互联网监管却不予追究。这意味在今后一个时期,美国与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摩擦和冲突将会频发。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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