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报道,这一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22日,晚地点位于南海纳土纳群岛西北方海区,该群岛在马来半岛和加利曼丹岛之间海域,属于印度尼西亚,当时,中国和印尼的舰船发生了冲突。
根据在现场的印尼官员证实,当时,一艘印度尼西亚的海上警备艇扣留了一艘中国渔船,这艘渔船属于在当地“非法作业”的的中国渔船之一。这时,两艘中国舰只靠拢上来,并对印尼一方发出下面的威胁。
“这里是我国的传统(渔业)海区,并非印尼专有经济区(EEZ),请立即释放被扣渔船。”
印尼方面回答:“不要在我国专有经济区内活动,立即退出!”
双方的对峙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印尼海军舰艇也曾经于第二天凌晨赶到现场,而中国“军舰”发出了如下的警告 ““放船,否则我们开火了。”
《朝日新闻》报道称,印尼官员表示最后“屈于中国的武力”,在中国船只随后离开“排他经济区”的条件下,将扣留的中国渔船放行。
印尼官员描述当时对峙的双方的实力-- 中方的舰船是两艘一百米长的钢壳白色船只,标号分别为“中国渔政311”和“中国渔政3042”,每艘船上都配备有大口径机关枪数门,而印尼方面只有一艘28米长的小型警备艇,装备一挺小口径机枪。
《朝日新闻》评论,中国的渔政船虽然类似日本水产厅的渔业巡视船,实际上却是作为“军舰”存在的。
这篇报道并称在南海这样的事件属于司空见惯,但当事国往往出于不愿意与强邻对立而不给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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