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一名海军士官在今年2月,到宜兰一家内衣店,声称帮女朋友买内衣,并要求试穿,结果直接在试衣间穿了内衣,脱下裤子,并骗女店员掀开更衣间布帘观看,吓得女店员报警逮人,当时依公然猥亵罪移送法办。但检方认定试衣间不是公开场所,且是女店员自己掀开布帘,所以不起诉士官,但士官的行为仍触犯“性骚扰防治法”。
海军苏澳军舰年约24岁的尹姓下士,2月底到罗东一家女性内衣店光顾,进入试衣间约3分钟后,要求女店员掀开试衣间布帘,并趁机暴露性骚扰。店员回想起来直说傻眼。受害女店员:“他一进来,因为我们常有男客人,我问他你是不是要送人?他说不是,他自己要穿的,我就愣住。”
受害女店员:“他已经全身脱光,自己在那边,我放开,他刚好要拉我的手,我就很紧张,就冲到隔壁去。”
女店员目睹这名士官的变态行为,拔腿跑出店外,吓得报警逮人,当时依公然猥亵罪移送法办。
但检方后来认定更衣室不是公开场所,而且是女店员自己掀开布帘,又因男子没有碰到对方,所以不构成刑责,虽然不起诉,但仍触犯“性骚扰防治法”,并移由县府可处最高10万元罚款。
尹姓下士坦承犯行,他供称是心情不好,收假返回部队途中,行经这家女用内衣店,才会突发奇想,也说很对不起女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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