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台防务部门力辩雄三飞弹确是“误射”、台安全部门宣称北京正用“误射”迫我接受“九二共识”、台行政机构负责人林全还在全力抓泄密时,美国已悄悄因应了此一事件,且在对台相关议题上,透过台北媒体做出了不一样的宣示。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葛瑞丝‧崔女士接受台北媒体访问时,在说了“美国的美台防卫合作政策并没有改变”后,出现一段少见的用语。她说:“美国政府在符合《台湾关系法》条文规定之下,仍坚定承诺支持台湾有自我防卫的能力。”这种附带紧缩式条件的说法,与以往美国一贯的“依《台湾关系法》出售武器给台湾”的概括式说法有显著差距。
唯一与此可比拟的,大概是2004年12月10日当时美国副国务卿阿米塔吉的讲话,那还是陈水扁“执政”的年代。
当时陈水扁的“台独”正名“制宪”运动不但完全违反美国的利益,甚且可能把美国拖入一场不可测的战火中。当时阿米塔吉接受美国公共电视专访,在提到台湾问题时,他说的是“美国根据《台湾关系法》有义务提供台湾必要的防御性武器,但没有必要出兵防卫台湾”;这种对《台湾关系法》的“解释”,其实就和崔女士所讲的“条文规定”大致差不多了。
这种说法在后来马英九8年执政中不复见。其实,这种情境的选择事关台湾利益,所以用语也很有意思。如果美国选择支持或介入某种情境,用语就会是依《台湾关系法》的“精神”;而如果做保守的选择,用语自然会是依“规定”,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当台北还低着头在“误射”、“阴谋”和泄密中打转时,美国已选择了她本身的国家利益。如果与美国以往的宣示相比,美国相对是做了一个保守的说法。
这已清楚地告诉台北,不论是误射还是非误射,美国的讯息非常清楚,如非“误射”,这表示蔡当局内有严重问题,固然非常麻烦;但如是“误射”,这表示蔡当局的内部管控出现危机,其中所隐含的问题可能更严重。”
无论如何,这根本就坐实了美国在选前对蔡英文的疑虑:蔡英文能有效统治她的“政府”吗?这两种情势都不符合美国的利益。所以从美国的响应来看,如果说是美国选择完全不信任蔡英文,或许太过严厉;但如果说,美国因此而考虑缩小本身在此地区承诺的范围,应是公允的。因为这种事件的出现,不论误射与否,未来若发生在真实的战场上,都足以把美国拖入一个她所不愿进入的“非主动选择”的战场。
所以,回过头来看台湾,就严格的台湾安全而论,在某种形式上,蔡当局此次“雄三”飞弹事件的处理,在现在的时间点上,选错了“战场”;蔡当局更应重视的“战场”,并不在台北或台湾的内部,真正足以影响台湾安全的地点,在北京。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