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转台媒报道,台湾嘉南药理大学二年级黄姓学生去年3月间向同校19岁学妹求欢被拒,又不满学妹不肯替他保密而起争执,竟痛下杀手掐死学妹,然后实施性侵,再将尸体装进黑色塑胶袋载到高雄山区焚尸。检方起诉要求判处黄男死刑,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黄男素行良好,因一时情绪刺激冲动杀人,不同于预谋或无差别杀人,且犯罪后深表悔意,尚有教化后再融入社会的可能,因此依杀人、辱尸及毁尸三罪判处黄男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24岁黄男与就读同校其他院系一年级的学妹是普通朋友,学妹另有交往中的张姓男友住在外地。
今年3月7日,黄男的陈姓友人从台中南下,黄男约陈姓友人和学妹一起出游,3人在黄男的租屋处睡了1晚,隔天,陈姓友人先回台中,只剩黄男和学妹独自在房里。
黄男趁无人在场,向学妹告白,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绝。不久学妹表示要离开,还说要将黄男向她求欢的事告知男友,黄男要求学妹不要张扬,两人为此争吵后黄男心生不满,竟利用身材优势(黄男身高174cm、体重150公斤,学妹身高150cm、身型瘦小)掐住学妹颈部,使原本坐在床边的学妹倒卧床上后脑撞击床铺,黄男随即跪在床上持续扼住学妹颈部,再以一手捂住学妹口鼻,致学妹因颈动脉及呼吸道遭压迫脑部缺氧窒息死亡。
因学妹临死之际不再挣扎,黄男以手指测试鼻息感觉她已无呼吸、心跳,黄男误认为学妹已身亡,竟又将她抱到床尾地板上性侵。但法医解剖发现被害人被性侵时还有心跳,并非死亡状态。
黄男性侵学妹之后,外出购买黑色大塑胶袋、盐酸、硝酸等物品,将学妹遗体套上黑色大塑胶袋,企图毁尸,但因感觉盐酸味道刺鼻而放弃,于是从台南租屋处骑车载着装着遗体的塑胶袋到高雄柴山,途中购买汽油,将学妹遗体载到柴山偏僻处焚烧,但火势太大被路人发现后报警,警察和消防员到场后发现黄男行迹可疑,且找到疑似焦尸,询问黄男后他才坦承杀人焚尸。
焚尸现场
本案因涉及性侵,法院全程不公开审理,审理期间合议庭调查黄男杀人动机,曾问他“只是求爱不成被拒绝,这件事就算被说出去,会有这么严重吗?”黄男则回答“我不清楚,我当下就是这样想。因为我和我朋友都觉得被害人与她男友的交友状况没有很好、比较复杂。”
合议庭又问“之前对被害人有过怨恨、不满或嫌隙吗?”黄男称“或多或少有吧,因为在案发前一周,基本上我天天都是跟被害人一起出游,这段期间假设我们是两台机车出去,被害人就会比较喜欢坐在我朋友的机车上或是给我朋友载,可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我有喜欢过被害人,因而对我朋友产生忌妒。而在事发前一天,就如同我说过的,我有感觉到被害人曾经想要和我朋友发生关系,所以在当天晚上我有想过为何别人可以,我却不行。”
黄男
对于为何要求学妹对求欢一事保密,黄男答称也许是他的个性关系,有些是人家所谓的“地雷”,因为他很喜欢交朋友,也很喜欢自己的父母,所以当他觉得他的朋友或父母可能被伤害的话,那就是他的“地雷”,他就会跳起来。所以当学妹扬言要说出他求欢被拒的事,他怕给朋友家人带来不好的影响,才会一时冲动痛下杀手。
法院调查黄男平时品行状况,发现同学、老师对他的印象是“很善良、但胆子较小”、“担任风纪股长,感觉他很尽职,对同学有需要都会尽力帮忙,大部分同学都满喜欢他的…”、“被告平时对人很好,可能是体型关系很多人对他有言语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没有表现不开心,不知道是为何原因而做下这件事。”、“在夜市时被害人常对他言语不善,但是他都没有不高兴。”
法官据此认为,黄男在班上人缘尚佳,同学大多表示难以相信他会犯下此案,希望被告能好好悔改、加油,可见黄男并非仇视社会意欲报复之反社会人格之人,应系一时之间受到刺激,在积压不满、求欢未果的挫败感以及担心为人知悉后,朋友可能对其观感变差的冲动之下铸成大错,因此仅量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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