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肯亚警方攻破拘留所大门,强将“我国”人民交予大陆使馆官员,押送回北京受审时,在台湾的我们看见了即时播放的画面,惊吓、担心、愤怒,大陆岂可强行掳走手无寸铁的台湾人!朝野立委莫不强烈谴责大陆侵害基本人权与“我国主权”。然而,我们看见的,就是事实的全貌吗?
管辖权政治化 扣倾中大帽子
肯亚之后,短短5天内,在印尼、马来西亚也传出当地警方逮捕、拘留涉嫌电信诈骗的台湾人,印证台湾的电信诈骗集团已经跨国化、集团化,「骗及5大洲」,但朝野立委不讨论国人在海外的犯罪行为,彷若全把他们当成良善百姓,唿天抢地,急着要疼惜他们,把骗徒当作无辜者。尤其,绿营立委进一步将肯亚案政治化,认为这是马政府「倾中」的一大例证,对国际犯罪司法管辖原则,毫无基本认知,身为国会议员竟如此黑白不分。
肯亚案发生来,多位法学专家皆表示,司法管辖原则第一是属地主义,在哪一国犯罪就由谁管;第二是被害国管辖主义,谁受到犯罪危害就由谁管;第三是属人主义,谁的人民犯罪就归谁管。
台湾人在海外犯罪侵害大陆人民,肯亚、大陆及台湾都有权管辖,政府之间若有引渡条约或协议,且依两国法律规定均应处罚者,便可引渡。
两岸共打协议 亟待协商补强
以肯亚案而言,北京对事涉电信诈骗的台湾人,并非不能主张管辖权,但北京此次行事粗大,未能依循《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进行协商,这是两岸目前须要紧急洽商,亟待补强之处,但立委讨论此案,仅片面以护短心理,主张台湾人的权益,忽略他们可能的犯行。
2011年,前副总统吕秀莲就菲律宾将涉诈欺的台湾疑犯遣返大陆时,曾说该案是「不涉主权的跨国犯罪行为」,若真遣送回台,当时台湾恐无法可罚而释放,唿吁各界理性思考,不应将此事意识形态化。
避谈海外诈欺 包庇境外犯罪
再谈2010年,英国商人林克颖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我方一直要求引渡回台受审,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对比此次的电信诈欺案,难道大陆受害者就不能主张把诈骗犯引渡至大陆,还他们一个公道?
当朝野立委高举人权与“我国主权”,而避谈嫌犯在海外的诈欺行为时,其实就是包庇境外犯罪。
台湾的电信诈骗行为,早已是「台湾之耻」,愈来愈多的犯罪集团在海外被破获、逮捕,显示国际间已将此犯罪视为大案查办。朝野立委要重视的,该是如何从司法面来补漏,不应让台湾成为诈欺输出国,至于两岸管辖权的竞合,后续重点仍在如何协商,协商需要智慧,可惜的是,这是台湾朝野政治人物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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