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龙/「让利」让到连「是非」都要「让」?
以前这是有点玩笑话。现在是真的。
丢脸丢到非洲去了。
「诈骗集团」行遍天下。至少,行「骗」华人天下,这是「台湾之光」。而且,越来越光。台湾不但没有根本作为,反而把自己同胞到处行骗的罪行,用最政治的方式在处理。
身在台湾,理解台湾,我知道:把每件事都政治加工,把它政治化,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这样处理,会让事情要谈的,好谈,要骂的,好骂,但要处理的,不好处理。反正,也没本事处理了,干脆耍脾气。
碰到两岸的事儿,如果「耍脾气」是唯一的一招,如果「耍脾气」会让自己好过一点,那就耍吧。过去八年,两岸关系稳定,大家都已经忘了八年前的气氛了。仗着两岸关系好,台湾的政党、政客往往遇事就摆出一副「不让着我一点,我就翻脸」的腔调。经贸要让利,外交要让路,但现在,连「是非」都得让。
肯尼亚事件,摆明就是要大陆的「是」让台湾的「非」。「是非」在两岸关系里变得非常模糊。这对台湾实在很不好。价值观都扭曲了。台湾人养成一种制约反应:以为只要涉及两岸,每件事台湾都是对的、都是吃亏的、都是受害的、都是可以大声嚷嚷给台湾人自己听、自己爽。如果大陆「不给面子」,「我就不跟你好了」。
超白痴的小孩脾气。我们不会这样教孩子,但我们却是这样教我们的政客。「得理不饶人」已经很糟,「无理也不饶人」,难怪政治水平越来越低。已经低于海平面了。
什么叫「无理取闹」?这次的「肯尼亚事件」是个好案例。典型的「无礼取闹」。
「无理取闹」是有成本、有风险的。除了「道德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以后你有理,人家也懒得理你。觉得你不过就是「吃定我」。
这件事,本质是司法。犯罪地在肯尼亚,受害者在大陆。不管从行为地、结果地,台湾都没有优先的司法管辖竞合可以主张。这种事,里头有简单的犯罪性质和法律适用原则可以参考,媒体大可以平心静气给国民做一点司法教育,不必动不动就上纲到「司法管辖权」的主权议题上做文章。这种文章好做,但只要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种文章做做姿态就好。别搞到自己没有台阶下。过去,两岸如果感情好、互信够,躲在「九二共识」的政治模糊空间里,犯罪侦查之外,还是可以有一点点「司法互助」为名的政治互惠。但前提就是「感情好、互信够」。如果没有这一层,退一步,那就「不讲情面,公事公办」。「肯尼亚事件」里,不是「台湾人」(这些绝对都是诈骗集团)委屈了,而是大陆「公事公办」的味道浓了。要说政治,应该说,以前,两岸关系什么都可以政治,而且「台湾优先」,但这一次,大陆方面不太政治了。
两岸关系变得不太政治,大陆不再「让利」、不再「统战」,在即将政党轮替的台湾看来,就是政治。台湾人的心态已经扭曲到「政治先行」,是非让路的地步。
这些年,台湾的电信诈骗有多严重,台湾人自己受害至深,不会不知道。但随着电信开放,两岸开放,台湾的电信诈骗把机房移到海外,台湾为首,大陆为从,利用大陆民智尚未全开,脱贫乍富,骗得不亦乐乎。大陆在非洲有巨大影响力,欧巴马祖籍肯尼亚,去年访肯尼亚,才发现处处矮中国一截。台湾和肯尼亚,不要说外交,除了少量观光客,根本连办事处都没有。这么多台湾人窝在肯尼亚搞「电信产业」,台湾人还要闭着眼睛瞎挺。还鬼扯什么肯尼亚「判无罪」。好像行为地政府判无罪,台湾人就无罪。
肯尼亚判无罪,除了显示肯尼亚司法还有一定质量,更简单突显了电信诈骗案为什么机房要设第三国,却不在第三国行骗?不只肯尼亚,之前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有的连审都不审,直接就遣返。他们是亲中媚共拱手让出司法主权吗?他们是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管辖权。这些国家之所以逮人,是和中国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外交关系的司法互助。
台湾司法界有一大堆「政治动物」。在街头、在选举、在庙堂之上,以为特定政治对象「围事」为荣,讼棍当久了,专业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这种基本法律判断都没人出来「教学」一下?
面对台湾人海外犯罪嫌疑,台湾早就养成一种「家属出来哭,铁定就无辜」的低级文化。这种害人家倾家荡产的犯罪,就算要司法互助、政治交涉,就算不懂得道歉,姿态也要低一点吧?
更何况,这些几乎可以一口咬定就是丢光台湾人脸的诈骗罪犯,一被逮,就开始「爱台湾」,努力搞政治,要回台湾受审,是真的觉得台湾司法公正?见鬼了。在台湾,连政党都在公然诈骗选民了,台湾的司法文化更不把金融诈骗当大案,如果受害人是台湾人,也许还关个几年,如果受害人在大陆,在台湾怎么定重罪?过去两岸司法互助下被送回台湾的台湾嫌犯和送回大陆的大陆嫌犯,判决结果天壤之别,回台湾的全都易科罚金放了。这些诈骗集团太了解司法实务,一被逮,就摆出一副台湾人被欺侮的死德行,装清纯起来了。
如果可以,我相信连那些大陆嫌犯都想被遣返来台湾受审。台湾是电信诈骗犯罪的天堂。
4月13日,在北京首都机场,第二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包机押解回国。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